辛集市2024年度第3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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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2024年度第3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2024年度第3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地块位于 (略) (略) 府大街北侧, (略) 西侧,占地面积共*.32m2(合约21.3303亩),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56′35.90″,东经115°14′5.79″。该地块历史上种植有小麦、玉米、树木等作物,地块内未进行过任何生产活动。

(略) 2024年度第3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地块用地性质为村集体农用地,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地块内的平面布置、原辅料、污染物排放、污染痕迹的可能性及周边企业情况,初步认为可能导致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为调查地块内有机农药、化肥的使用对地块内土壤造成污染。

地块内使用的六六六与滴滴涕等有机农药类不易分解,考虑到使用农药对土壤造成的影响,所以将六六六与滴滴涕识别为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

考虑到磷肥、复合肥对土壤造成的影响,将重金属类污染物(镉、镍、砷)识别为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

初步调查在地块内设置6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分析土壤样品7组(6组样品,1组现场平行样)。将地块土壤的分析检测结果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进行对比,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本地块初步调查点位除六价铬外重金属全部检出,重金属(砷、汞、铅、镉、铜和镍)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本次调查,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量(共27种物质)共检测6组样品,土壤所有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说明本地块未受到挥发性有机物的影响;

(3)本次调查,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全量(共11种物质)污染物共检测6组样品,土壤所有样品中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说明本地块未受到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影响;

(4)本次调查,有机农药类检测样品6组样品,土壤所有样品中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说明本地块未受到有机农药类的影响;

(5)pH最小值为7.79,最大值为8.25,整个地块总体偏碱性,符合北方土壤特性。

本地块土壤未受到重金属、VOCs、SVOCs及特征污染物污染,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因此,辛集市2024年度第3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河北,合肥

(略) 2024年度第3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地块位于 (略) (略) 府大街北侧, (略) 西侧,占地面积共*.32m2(合约21.3303亩),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56′35.90″,东经115°14′5.79″。该地块历史上种植有小麦、玉米、树木等作物,地块内未进行过任何生产活动。

(略) 2024年度第3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地块用地性质为村集体农用地,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地块内的平面布置、原辅料、污染物排放、污染痕迹的可能性及周边企业情况,初步认为可能导致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为调查地块内有机农药、化肥的使用对地块内土壤造成污染。

地块内使用的六六六与滴滴涕等有机农药类不易分解,考虑到使用农药对土壤造成的影响,所以将六六六与滴滴涕识别为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

考虑到磷肥、复合肥对土壤造成的影响,将重金属类污染物(镉、镍、砷)识别为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

初步调查在地块内设置6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分析土壤样品7组(6组样品,1组现场平行样)。将地块土壤的分析检测结果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进行对比,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本地块初步调查点位除六价铬外重金属全部检出,重金属(砷、汞、铅、镉、铜和镍)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本次调查,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量(共27种物质)共检测6组样品,土壤所有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说明本地块未受到挥发性有机物的影响;

(3)本次调查,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全量(共11种物质)污染物共检测6组样品,土壤所有样品中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说明本地块未受到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影响;

(4)本次调查,有机农药类检测样品6组样品,土壤所有样品中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说明本地块未受到有机农药类的影响;

(5)pH最小值为7.79,最大值为8.25,整个地块总体偏碱性,符合北方土壤特性。

本地块土壤未受到重金属、VOCs、SVOCs及特征污染物污染,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因此,辛集市2024年度第3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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