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生命健康领域指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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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生命健康领域指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生命健康领域技术创新发展, (略) 生命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根据《 (略) 生命健康领域指导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略) (略) ( (略) (略) )组织开展2024年度生命健康领域指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略) 三级 (略) 或 (略) 。

二、基本要求

(一)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的项目应为2024年新立项的项目,且已按照《 (略) 生命健康领域指导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申报、评审、立项、公示等工作。

(二)项目要以生命健康领域重大需求为导向,聚焦具备原创性、前沿性和临床一线的项目,能够切实 (略) 医疗水平,提升相关临床专科诊疗层次。

(三)项目要聚焦社会效益,切实解决临床诊疗中的现实问题,不断提高临床有效率、治愈率等。

(四)项目可产生标志性成果,能够签订成果转化合同,或对未来医药产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五)项目能够积极推动医学科研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医学人才外来引进,不断提升专科人才科研创新能力和水平,推动相关专科建设和发展。

(六)项目研发经费应在(略)元/项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通过“ (略) (略) ” (http://**)线上方式填报相关材料。

(二)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资金配置承诺以及相关附件(本单位指导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通知、评审(议)相关文件方案、公示及本年度项目计划说明),正式 (略) (略) 。

(三) (略) 对归口管理单位文件进行受理、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备案确认,下达指导计划项目文件。

(四)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并通过“ (略) (略) ” (略) (略) 备案。

四、项目后续管理

(一)归口管理单位应按照《 (略) 生命健康领域指导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指导计划项目的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后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指导计划项目 (略) 诊疗水平、加强科室建设、引进和培育人才、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等作用。

(二) (略) 重点加强指导计划项目监督检查、结题验收考核工作,对项目总体执行监督检查情况较差、结题验收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 (略) 将限制指导计划项目数量、取消其指导计划立项 (略) 理。

(三)指导计划项 (略) 科技计划项目类别,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严格参照《 (略) 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1号)《 (略) 科技计划项目过程实施与验收管理办法》(大科发〔2022〕19号)《 (略) 科研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大科发〔2021〕165号)等相关政策制度执行。

五、申报时间

项目单位通 (略) (略) 填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咨询方式

(略) 处:田高峰(略),

(略) 技术支持电话:张俊华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生命健康领域技术创新发展, (略) 生命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根据《 (略) 生命健康领域指导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略) (略) ( (略) (略) )组织开展2024年度生命健康领域指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略) 三级 (略) 或 (略) 。

二、基本要求

(一)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的项目应为2024年新立项的项目,且已按照《 (略) 生命健康领域指导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申报、评审、立项、公示等工作。

(二)项目要以生命健康领域重大需求为导向,聚焦具备原创性、前沿性和临床一线的项目,能够切实 (略) 医疗水平,提升相关临床专科诊疗层次。

(三)项目要聚焦社会效益,切实解决临床诊疗中的现实问题,不断提高临床有效率、治愈率等。

(四)项目可产生标志性成果,能够签订成果转化合同,或对未来医药产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五)项目能够积极推动医学科研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医学人才外来引进,不断提升专科人才科研创新能力和水平,推动相关专科建设和发展。

(六)项目研发经费应在(略)元/项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通过“ (略) (略) ” (http://**)线上方式填报相关材料。

(二)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资金配置承诺以及相关附件(本单位指导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通知、评审(议)相关文件方案、公示及本年度项目计划说明),正式 (略) (略) 。

(三) (略) 对归口管理单位文件进行受理、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备案确认,下达指导计划项目文件。

(四)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并通过“ (略) (略) ” (略) (略) 备案。

四、项目后续管理

(一)归口管理单位应按照《 (略) 生命健康领域指导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指导计划项目的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后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指导计划项目 (略) 诊疗水平、加强科室建设、引进和培育人才、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等作用。

(二) (略) 重点加强指导计划项目监督检查、结题验收考核工作,对项目总体执行监督检查情况较差、结题验收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 (略) 将限制指导计划项目数量、取消其指导计划立项 (略) 理。

(三)指导计划项 (略) 科技计划项目类别,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严格参照《 (略) 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1号)《 (略) 科技计划项目过程实施与验收管理办法》(大科发〔2022〕19号)《 (略) 科研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大科发〔2021〕165号)等相关政策制度执行。

五、申报时间

项目单位通 (略) (略) 填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咨询方式

(略) 处:田高峰(略),

(略) 技术支持电话:张俊华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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