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伊拓年清洗20万吨不锈钢线材项目
2024年11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伊拓年清洗20万吨不锈钢线材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伊拓年清洗*吨不锈钢线材项目 | 福安经 (略) 湾坞 (略) 奥展 (略) | (略) 伊拓 (略) | 福建省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福安经 (略) 湾坞 (略) 奥 (略) 新建伊拓年清洗*吨不锈钢线材 | (一)主要环境问题 ①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②废气:主要有酸雾废气、天然气锅炉烟气等。 ③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 ④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槽渣(液)、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⑤项目生产过程所涉及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及固废、生产系统、贮存运输系统、相关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系统等风险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 生产废水经配 (略)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略) ,最终汇入湾 (略) (略) (略) 理。 2.大气环境: ①出光槽、二次冲洗槽酸雾废气:设计2 (略) 理系统,单套排风量为*m3/h,通过“密闭空间+湿法喷淋净化+15m排气筒”处理后,各由1根H=15m、?=1.0m排气筒排放。 ②硝酸、氢氟酸储罐大小呼吸气:设计排风量为500m3/h,接入通过出光槽酸雾废气、二次冲洗槽酸 (略) (略) 理后排放。 ③天然气锅炉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烟气通过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④无组织废气:出光槽、二次冲洗槽等产生酸雾废气布置在密闭空间内,拉丝在车间内开展,减少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减振、绿化隔音、隔声罩等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应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 (略) 置,其中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交由有相应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 建设单位于2024-02-2 (略) 站(http://**) 发布了本项目环评公示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链接:http://**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 (略) (略) 1号 | |||||||||
邮 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伊拓年清洗*吨不锈钢线材项目 | 福安经 (略) 湾坞 (略) 奥展 (略) | (略) 伊拓 (略) | 福建省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福安经 (略) 湾坞 (略) 奥 (略) 新建伊拓年清洗*吨不锈钢线材 | (一)主要环境问题 ①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②废气:主要有酸雾废气、天然气锅炉烟气等。 ③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 ④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槽渣(液)、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⑤项目生产过程所涉及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及固废、生产系统、贮存运输系统、相关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系统等风险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 生产废水经配 (略)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略) ,最终汇入湾 (略) (略) (略) 理。 2.大气环境: ①出光槽、二次冲洗槽酸雾废气:设计2 (略) 理系统,单套排风量为*m3/h,通过“密闭空间+湿法喷淋净化+15m排气筒”处理后,各由1根H=15m、?=1.0m排气筒排放。 ②硝酸、氢氟酸储罐大小呼吸气:设计排风量为500m3/h,接入通过出光槽酸雾废气、二次冲洗槽酸 (略) (略) 理后排放。 ③天然气锅炉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烟气通过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④无组织废气:出光槽、二次冲洗槽等产生酸雾废气布置在密闭空间内,拉丝在车间内开展,减少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减振、绿化隔音、隔声罩等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应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 (略) 置,其中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交由有相应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 建设单位于2024-02-2 (略) 站(http://**) 发布了本项目环评公示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链接:http://**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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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 (略) (略) 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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