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舒城县中医院传染病院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舒城县中医院传染病院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舒环评〔2024〕60号
关于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舒城县中医院传染病院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舒城县舒兴 (略) :
你公司报来《 (略) (略) 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批复意见
舒城县舒兴 (略) (略) (略) 区项目位于舒城经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项目总投资#万元,总用地面积#平方米,项目拟设床位数160张,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44平方米,其中: (略) 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发热门诊楼建筑面积3667.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含2500平方米的 (略) )、高压氧舱单体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医疗废弃物暂存站房100平方米。 (略) 、广场、绿化及水电气等附属工程建设。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环境政策和舒城县卫健部门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结合专家审查意见,从环境管理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 (略) 编制的《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略) 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须做到以下要求:
1、本项目射线装置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另行环评,认真做好医疗射线装置购置、安装和辐射污染防治等工作。
2、切实做好项目废气的有效收集 (略) 置。 (略) 理站建设须远 (略) ,确保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略) 理站主要产臭构筑物采用加盖密闭形成负压状态进行臭气收集,污泥脱水间、污泥暂存间密闭并设置臭气收集设施,收集后的废气经紫外线消毒+二级活性炭除臭吸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锅炉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 (略) 楼楼顶排放; (略) 楼、发热门诊楼检验室废气,经紫外线消毒+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各楼顶排放;医疗废弃物站房封闭,采取喷洒消毒液和设置紫外灯进行消毒,并设置抽排风系统,废气收集后经紫外线消毒+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柴油发电机尾气经颗粒物捕捉器+脱氮装置净化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安装机械排风系统。强 (略) 理 (略) 域绿化工程,减轻恶臭污染物的影响程度。确 (略) 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要求;检验室废气、柴油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标准要求;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标准要求, (略) 建设。 (略) 实行雨污分流, (略) (略) 收集后, (略) (略) ;废水经化 (略) 理后,进入项目自建 (略) (略) 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理标准,总磷、氨氮等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并达到县 (略) 理厂接管要求后,由北侧废水 (略) (略) , (略) 、 (略) 、 (略) (略) ,进入县 (略) 理 (略) 理,达标排放。
4、规范医疗废物、 (略) 理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传染病人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和管理。
5、切实做好空调、水泵、风机等噪声源强的减振、降噪,强化内部环境管理,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
6、切实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合理设置医疗固废等贮存场所,规范 (略) 防渗、围堰、应急池等应急防范设施,及时编报环境应急预案,注重应急演练,强化风险防范。
7、项目单位须严 (略) (略) 批复的SO2:0.185吨/年、NOx:0.673吨/年、烟(粉)尘:0.294吨/年总量指标要求组织生产、治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总量排污。
三、环境管理要求
1、可以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三个全覆盖专项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9〕468号)文件要求,安装、联网、运维监管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2、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含简化、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试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同步投入运转正常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及信息公开的通知》(皖环函〔2019〕805号)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4、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须自 (略) 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四、事中事后监管
舒城经 (略) 管委会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属地管理,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其实施行业管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2024年11月13日
抄送:舒城经 (略) 管委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环评单位,设计单位。
舒环评〔2024〕60号
关于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舒城县中医院传染病院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舒城县舒兴 (略) :
你公司报来《 (略) (略) 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批复意见
舒城县舒兴 (略) (略) (略) 区项目位于舒城经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项目总投资#万元,总用地面积#平方米,项目拟设床位数160张,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44平方米,其中: (略) 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发热门诊楼建筑面积3667.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含2500平方米的 (略) )、高压氧舱单体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医疗废弃物暂存站房100平方米。 (略) 、广场、绿化及水电气等附属工程建设。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环境政策和舒城县卫健部门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结合专家审查意见,从环境管理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 (略) 编制的《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略) 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须做到以下要求:
1、本项目射线装置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另行环评,认真做好医疗射线装置购置、安装和辐射污染防治等工作。
2、切实做好项目废气的有效收集 (略) 置。 (略) 理站建设须远 (略) ,确保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略) 理站主要产臭构筑物采用加盖密闭形成负压状态进行臭气收集,污泥脱水间、污泥暂存间密闭并设置臭气收集设施,收集后的废气经紫外线消毒+二级活性炭除臭吸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锅炉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 (略) 楼楼顶排放; (略) 楼、发热门诊楼检验室废气,经紫外线消毒+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各楼顶排放;医疗废弃物站房封闭,采取喷洒消毒液和设置紫外灯进行消毒,并设置抽排风系统,废气收集后经紫外线消毒+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柴油发电机尾气经颗粒物捕捉器+脱氮装置净化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安装机械排风系统。强 (略) 理 (略) 域绿化工程,减轻恶臭污染物的影响程度。确 (略) 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要求;检验室废气、柴油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标准要求;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标准要求, (略) 建设。 (略) 实行雨污分流, (略) (略) 收集后, (略) (略) ;废水经化 (略) 理后,进入项目自建 (略) (略) 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理标准,总磷、氨氮等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并达到县 (略) 理厂接管要求后,由北侧废水 (略) (略) , (略) 、 (略) 、 (略) (略) ,进入县 (略) 理 (略) 理,达标排放。
4、规范医疗废物、 (略) 理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传染病人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和管理。
5、切实做好空调、水泵、风机等噪声源强的减振、降噪,强化内部环境管理,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
6、切实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合理设置医疗固废等贮存场所,规范 (略) 防渗、围堰、应急池等应急防范设施,及时编报环境应急预案,注重应急演练,强化风险防范。
7、项目单位须严 (略) (略) 批复的SO2:0.185吨/年、NOx:0.673吨/年、烟(粉)尘:0.294吨/年总量指标要求组织生产、治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总量排污。
三、环境管理要求
1、可以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三个全覆盖专项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9〕468号)文件要求,安装、联网、运维监管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2、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含简化、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试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同步投入运转正常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及信息公开的通知》(皖环函〔2019〕805号)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4、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须自 (略) 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四、事中事后监管
舒城经 (略) 管委会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属地管理,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其实施行业管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2024年11月13日
抄送:舒城经 (略) 管委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环评单位,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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