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现场帮扶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结果的通知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现场帮扶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结果的通知
(略) (略)
关于公布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现场帮扶检查发现 (略) 理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人员:
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监管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我局抽取部分在榕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开展了现场帮扶检查,现将现场发现 (略) 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略) 对环评编制单位的日常考核及抽查复核情况、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情况,重点 (略) 列入重点检查名单、 (略) 开展业务较多及“高产”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进行现场帮扶检查。
二、抽查结果
帮扶检查发现,13家环评编制单位存在未建立环评文件质量控制制度、未按规定将相关资料存档、 (略) 提交的相关情况信息不准确、 (略) 未及时变更信息等问题。
三、处理意见
根据《监管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公开管理规定》”)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我局对以上问题涉及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拟失信记分情况于2024年10月28日在中国 (略) 站环境保护专栏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并对公示期内收到的陈述申辩意见进行了校核。相关单位和 (略) 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在榕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现场发现 (略) 理意见
联系电话:0591-#
电子邮箱:*@*q.com
(略) (略)
关于公布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现场帮扶检查发现 (略) 理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人员:
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监管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我局抽取部分在榕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开展了现场帮扶检查,现将现场发现 (略) 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略) 对环评编制单位的日常考核及抽查复核情况、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情况,重点 (略) 列入重点检查名单、 (略) 开展业务较多及“高产”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进行现场帮扶检查。
二、抽查结果
帮扶检查发现,13家环评编制单位存在未建立环评文件质量控制制度、未按规定将相关资料存档、 (略) 提交的相关情况信息不准确、 (略) 未及时变更信息等问题。
三、处理意见
根据《监管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公开管理规定》”)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我局对以上问题涉及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拟失信记分情况于2024年10月28日在中国 (略) 站环境保护专栏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并对公示期内收到的陈述申辩意见进行了校核。相关单位和 (略) 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在榕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现场发现 (略) 理意见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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