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18日-11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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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1月18日-11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 (略) 年产#套新能源汽车内饰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文件名称

批文号

发文日期

批文链接

关于 (略) 年产#套新能源汽车内饰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环建审〔2024〕3120号

2024年11月19日

环建审〔2024〕3120号-彩丰新能源汽车内饰件项目(承诺制).doc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 (略) 长丰县生 (略) 窗口

联系电话:0551-#

地址: 长丰 (略) (略) 交叉口双墩镇政府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 (略) 年产#套新能源汽车内饰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文件名称

批文号

发文日期

批文链接

关于 (略) 年产#套新能源汽车内饰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环建审〔2024〕3120号

2024年11月19日

环建审〔2024〕3120号-彩丰新能源汽车内饰件项目(承诺制).doc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 (略) 长丰县生 (略) 窗口

联系电话:0551-#

地址: 长丰 (略) (略) 交叉口双墩镇政府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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