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丰门河垟田段河道整治工程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丰门河垟田段河道整治工程
czwtitl (略) (略) 黄龙单元,工程治理范围为 (略) 至规 (略) 河段(K0+000~K1+030.92)。项目整治河道中心长1030.92m,新建护岸总长1231.68m,其中左岸(南侧)长213.34m,右岸长1018.34m(北侧、西侧)。河道两岸绿化带宽度为10m-15m,河底高程为1.0m,景观绿化面积为#m2(其中游步道2685m2,绿地面积9156m2,绿地率为77.3%),现状桥梁保护一座。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整治、新建护岸、景观绿化、桥梁保护等。
工程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为1753.#元,建设 (略) (略) 统筹解决。工程开工时间2020年10月,实际于2022年4月完工,实际总工期19个月。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建 (略) (略) 人民政府双屿街 (略) 于2024年 (略) 会议室主持召开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丰门河垟田段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经验收组研究讨论,同意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10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单位浙江 (略) 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验收咨询单位联系人:杨工,电子邮箱:*@*q.com,电话#(微信同号);建设单位联系人:高工#。
建设单位: (略) (略) 人民政府双屿街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 (略)
监测单位:浙江 (略)
建设地点:浙江省/ (略) / (略)
备注:
czwtitl (略) (略) 黄龙单元,工程治理范围为 (略) 至规 (略) 河段(K0+000~K1+030.92)。项目整治河道中心长1030.92m,新建护岸总长1231.68m,其中左岸(南侧)长213.34m,右岸长1018.34m(北侧、西侧)。河道两岸绿化带宽度为10m-15m,河底高程为1.0m,景观绿化面积为#m2(其中游步道2685m2,绿地面积9156m2,绿地率为77.3%),现状桥梁保护一座。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整治、新建护岸、景观绿化、桥梁保护等。
工程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为1753.#元,建设 (略) (略) 统筹解决。工程开工时间2020年10月,实际于2022年4月完工,实际总工期19个月。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建 (略) (略) 人民政府双屿街 (略) 于2024年 (略) 会议室主持召开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丰门河垟田段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经验收组研究讨论,同意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10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单位浙江 (略) 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验收咨询单位联系人:杨工,电子邮箱:*@*q.com,电话#(微信同号);建设单位联系人:高工#。
建设单位: (略) (略) 人民政府双屿街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 (略)
监测单位:浙江 (略)
建设地点:浙江省/ (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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