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北组团茂名大道东片区文才小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项目名称:茂名市北组团茂名大道东片区文才小区MDWC-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调查单位: (略) ;
项目地点: (略) 北组团茂名大 (略) (略) MDWC-03地块位于茂名大 (略)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略)°,N-21.(略)°;
地块调查面积:(略).61 m2;
地块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调查缘由:地块拟流转、出让或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及公共二类居住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略) 北组团茂名大 (略) (略) MDWC-03地块位于茂名大 (略)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略)°,N-21.(略)°。现土地使用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根据《 (略) 北组团茂名大 (略) (略) MDWC-03地块规划条件》(茂自然资(茂南)规条字〔2024〕46号),目标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目标地块历史沿革较为清晰:权属变更:目标地块于2020年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收储,收储前为南乡村委会集体所有。历史利用沿革:(1)2014年6月前,地块主要为农用地和水塘,农用地用于村民种植水稻、红薯等农作物,水塘用于农户散养家鱼,未达到规模化养殖。(2)2014年6月-2020年11月,地块西侧修建了几栋居民楼, (略) 域一直为农用地和水塘。(3)2020年11月-至今,地块内东北侧水塘于2021年被回填平整,回填土来自地块外东侧 (略) 建设 (略) 的开挖土方,2024年开始对目标地 (略) 域进行清表,地块内西侧居民楼也同期被拆除,期间未涉及工业生产制造活动。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地块内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根据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三、调查结论与建议
根据本项目目前的初步调查结果及分析结论,本地块在历史上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从人体健康风险的角度是可接受的,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根据规划进行再开发利用。
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再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茂名市北组团茂名大道东片区文才小区MDWC-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调查单位: (略) ;
项目地点: (略) 北组团茂名大 (略) (略) MDWC-03地块位于茂名大 (略)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略)°,N-21.(略)°;
地块调查面积:(略).61 m2;
地块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调查缘由:地块拟流转、出让或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及公共二类居住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略) 北组团茂名大 (略) (略) MDWC-03地块位于茂名大 (略)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略)°,N-21.(略)°。现土地使用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根据《 (略) 北组团茂名大 (略) (略) MDWC-03地块规划条件》(茂自然资(茂南)规条字〔2024〕46号),目标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目标地块历史沿革较为清晰:权属变更:目标地块于2020年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收储,收储前为南乡村委会集体所有。历史利用沿革:(1)2014年6月前,地块主要为农用地和水塘,农用地用于村民种植水稻、红薯等农作物,水塘用于农户散养家鱼,未达到规模化养殖。(2)2014年6月-2020年11月,地块西侧修建了几栋居民楼, (略) 域一直为农用地和水塘。(3)2020年11月-至今,地块内东北侧水塘于2021年被回填平整,回填土来自地块外东侧 (略) 建设 (略) 的开挖土方,2024年开始对目标地 (略) 域进行清表,地块内西侧居民楼也同期被拆除,期间未涉及工业生产制造活动。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地块内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根据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三、调查结论与建议
根据本项目目前的初步调查结果及分析结论,本地块在历史上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从人体健康风险的角度是可接受的,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根据规划进行再开发利用。
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再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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