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大通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遴选服务主体的公示
关于2024年大通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遴选服务主体的公示
根据大通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4年大通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大政〔2024〕202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大通县继续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培育壮大一批能提供粪肥收集、处理、还田服务全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计划完成粪肥还 (略) 10.*亩,其中堆肥还田10.*亩、液体肥还田0.*亩、商品有机肥还田0.*亩。大通县 (略) 通过对2023年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进行考评、各乡镇择优推荐后,遴选确定了堆肥还田和液体肥还田全环节服务主体78家,其中农牧业企业8家、农牧业专业合作社41家、家庭农牧场16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3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27日—12月3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或大通县 (略) 联系。
联系电话:0971-*(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石玉文
监督电话:0971-*(县 (略) )
附件:附件-2024年大通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遴选服务主体名单.xls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根据大通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4年大通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大政〔2024〕202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大通县继续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培育壮大一批能提供粪肥收集、处理、还田服务全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计划完成粪肥还 (略) 10.*亩,其中堆肥还田10.*亩、液体肥还田0.*亩、商品有机肥还田0.*亩。大通县 (略) 通过对2023年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进行考评、各乡镇择优推荐后,遴选确定了堆肥还田和液体肥还田全环节服务主体78家,其中农牧业企业8家、农牧业专业合作社41家、家庭农牧场16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3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27日—12月3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或大通县 (略) 联系。
联系电话:0971-*(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石玉文
监督电话:0971-*(县 (略) )
附件:附件-2024年大通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遴选服务主体名单.xls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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