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2024年11月26日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2024年11月2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安溪 (略) 依法对拟作出 (略) (略) 年产铜制水暖配件1000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铜制水暖配件1000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安溪县城 (略) 299号(玉田 (略) C-4地块)宝 (略) 8幢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省 (略) |
公 示 期 |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总占地面积2251.5m2,建筑面积为4783.5m2,年产铜制水暖配件1000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冷却水用水、产品外模具脱模用水、试水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安溪县城厢镇墩坂村生 (略) (略) 理。 2、大气环境:熔化废气收集后经袋式 (略) 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制芯、浇注造型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上料、落砂废气收集后经袋式 (略) 理后和喷砂废气经自带布袋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抛光废气收集后经袋式 (略) 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 3、噪声环境:优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 # 2、传真:0595-# 邮编:#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 (略) 安溪 (略) 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安溪 (略) 依法对拟作出 (略) (略) 年产铜制水暖配件1000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铜制水暖配件1000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安溪县城 (略) 299号(玉田 (略) C-4地块)宝 (略) 8幢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省 (略) |
公 示 期 |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总占地面积2251.5m2,建筑面积为4783.5m2,年产铜制水暖配件1000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冷却水用水、产品外模具脱模用水、试水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安溪县城厢镇墩坂村生 (略) (略) 理。 2、大气环境:熔化废气收集后经袋式 (略) 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制芯、浇注造型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上料、落砂废气收集后经袋式 (略) 理后和喷砂废气经自带布袋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抛光废气收集后经袋式 (略) 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 3、噪声环境:优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 # 2、传真:0595-# 邮编:#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 (略) 安溪 (略) 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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