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镇2024-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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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沁他拉镇2024-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项目概况:

大沁他拉镇2024-1地块位于内蒙 (略) (略)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山街道 (略) ,四至为辽河大街以南、 (略) 以东、通兴公交以北、空地以西,中心地理坐标为E120.#°、N42.#°,地块面积为#.9m2

2024年1月4日前,该地块为大柳树国有治沙林场国有未利用地(其他草地)5.4426公顷;2024年1月4日,根据内蒙 (略) 人民政府《关于奈曼旗2023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4〕10号),该地块被转为建设用地。2024年3月22日,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该地块用地单位为奈曼旗 (略) ,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2024年9月10日,经现场调查,地块未开工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2024年9月受奈曼旗 (略) 委托,大连瑞尔 (略) 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地块后续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调查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经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结果分析,本地块历史及现状均不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地下管道工程、无工业废水排放、未堆存过危险废物,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根据资料收集及相关人员访谈,地块周边工业企业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未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经调查,该地块以及相邻地块历史无土壤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该地块已完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可以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使用。本次调查程序与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内蒙古, (略) ,奈曼旗,通辽,大连,内蒙

项目概况:

大沁他拉镇2024-1地块位于内蒙 (略) (略)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山街道 (略) ,四至为辽河大街以南、 (略) 以东、通兴公交以北、空地以西,中心地理坐标为E120.#°、N42.#°,地块面积为#.9m2

2024年1月4日前,该地块为大柳树国有治沙林场国有未利用地(其他草地)5.4426公顷;2024年1月4日,根据内蒙 (略) 人民政府《关于奈曼旗2023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4〕10号),该地块被转为建设用地。2024年3月22日,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该地块用地单位为奈曼旗 (略) ,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2024年9月10日,经现场调查,地块未开工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2024年9月受奈曼旗 (略) 委托,大连瑞尔 (略) 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地块后续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调查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经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结果分析,本地块历史及现状均不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地下管道工程、无工业废水排放、未堆存过危险废物,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根据资料收集及相关人员访谈,地块周边工业企业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未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经调查,该地块以及相邻地块历史无土壤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该地块已完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可以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使用。本次调查程序与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内蒙古, (略) ,奈曼旗,通辽,大连,内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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