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动物中心项目拟审查项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动物中心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37号5号楼地下3层B-03至B-10
公示时间:2024-12-03
受理时间:2024-11-2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实验室废气 (略) 排放方案,动物饲养恶臭气体和实验有机废气采用室内集中排风系统或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所在建筑顶部,采用1套一体扰流喷淋除 (略) 理后经1个20m高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一体扰流喷淋除臭设 (略) 理效率≥70%。2.笼具清洗废水、大动 (略) 清洁废水、斑马鱼养殖更换废水、实验室容器器皿清洗废水、动物手术及解剖清洁废水收集后采用次氯酸钠 (略)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洁净服清洗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洁废水、一体扰流除臭设备废水、制水设备废水一起排入5号楼配套化粪池, (略) (略) (略) ,终入清河再 (略) 理。实验室废水 (略) 理设备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略) 理能力为5m3/d。3.各实验仪器均布置相应的实 (略) 内,通过实验室隔断+建筑外墙两级建筑隔声,较大的实验仪器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手术室排风机组、气瓶间和负压牵引的管道风机均采用室内吊顶安装;低温制热风冷模块机组布置在地下二层西侧窗井;组合式空调机组布置在地下三层西侧窗井;排风机组安装在5号楼屋面,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减振器或减振吊架,风机进出口采用软连接,管道采用抗震支吊架。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学校统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物收集后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统一外售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制水设备废滤芯更换时由设备厂家回收;动物组织及尸体收集后密封包装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的低温冰柜暂存,废耗材、废垫料、饲料残渣、实验废液和废试剂瓶等收集后采用专用容器密闭盛装送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许丽嫱
联系电话:(略)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略)
邮寄地址: (略) (略) 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略)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建设地点: (略) 37号5号楼地下3层B-03至B-10
公示时间:2024-12-03
受理时间:2024-11-2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实验室废气 (略) 排放方案,动物饲养恶臭气体和实验有机废气采用室内集中排风系统或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所在建筑顶部,采用1套一体扰流喷淋除 (略) 理后经1个20m高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一体扰流喷淋除臭设 (略) 理效率≥70%。2.笼具清洗废水、大动 (略) 清洁废水、斑马鱼养殖更换废水、实验室容器器皿清洗废水、动物手术及解剖清洁废水收集后采用次氯酸钠 (略)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洁净服清洗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洁废水、一体扰流除臭设备废水、制水设备废水一起排入5号楼配套化粪池, (略) (略) (略) ,终入清河再 (略) 理。实验室废水 (略) 理设备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略) 理能力为5m3/d。3.各实验仪器均布置相应的实 (略) 内,通过实验室隔断+建筑外墙两级建筑隔声,较大的实验仪器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手术室排风机组、气瓶间和负压牵引的管道风机均采用室内吊顶安装;低温制热风冷模块机组布置在地下二层西侧窗井;组合式空调机组布置在地下三层西侧窗井;排风机组安装在5号楼屋面,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减振器或减振吊架,风机进出口采用软连接,管道采用抗震支吊架。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学校统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物收集后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统一外售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制水设备废滤芯更换时由设备厂家回收;动物组织及尸体收集后密封包装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的低温冰柜暂存,废耗材、废垫料、饲料残渣、实验废液和废试剂瓶等收集后采用专用容器密闭盛装送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许丽嫱
联系电话:(略)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略)
邮寄地址: (略) (略) 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略)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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