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镇龙江流域沿线村沟渠清理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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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口镇龙江流域沿线村沟渠清理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海口镇人民政府:

  报来《海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海口镇龙江流域沿线村沟渠清理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政综〔2024〕1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美化河岸绿化景观,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海口镇龙江流域沿线村沟渠清理整治项目(项目编码:24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海口镇东峤村、晨光村。

  四、项目单位: (略) 海口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起点位于东峤村后洋水站,终点至晨光村龙江桥,对龙江流域沿线村岸坡沟渠进行清淤疏浚,清淤总长1400米,宽度为7米-20米,清淤深度为1米,清淤量6615立方米,围堰设置高度为1.5米。对护坡脱落、破损严重进行原结构修复;对 (略) 进行改造提升,全长3千米,宽约1.8米,采用透水砖铺装;设置防护栏杆及座椅等附属设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30.*元,工程费用为35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元,基本预备费20.*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外( (略) 海口镇乡村振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余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2日

(略) 海口镇人民政府:

  报来《海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海口镇龙江流域沿线村沟渠清理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政综〔2024〕1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美化河岸绿化景观,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海口镇龙江流域沿线村沟渠清理整治项目(项目编码:24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海口镇东峤村、晨光村。

  四、项目单位: (略) 海口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起点位于东峤村后洋水站,终点至晨光村龙江桥,对龙江流域沿线村岸坡沟渠进行清淤疏浚,清淤总长1400米,宽度为7米-20米,清淤深度为1米,清淤量6615立方米,围堰设置高度为1.5米。对护坡脱落、破损严重进行原结构修复;对 (略) 进行改造提升,全长3千米,宽约1.8米,采用透水砖铺装;设置防护栏杆及座椅等附属设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30.*元,工程费用为35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元,基本预备费20.*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外( (略) 海口镇乡村振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余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2日

(略) 海口镇人民政府:

  报来《海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海口镇龙江流域沿线村沟渠清理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政综〔2024〕1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美化河岸绿化景观,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海口镇龙江流域沿线村沟渠清理整治项目(项目编码:24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海口镇东峤村、晨光村。

  四、项目单位: (略) 海口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起点位于东峤村后洋水站,终点至晨光村龙江桥,对龙江流域沿线村岸坡沟渠进行清淤疏浚,清淤总长1400米,宽度为7米-20米,清淤深度为1米,清淤量6615立方米,围堰设置高度为1.5米。对护坡脱落、破损严重进行原结构修复;对 (略) 进行改造提升,全长3千米,宽约1.8米,采用透水砖铺装;设置防护栏杆及座椅等附属设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30.*元,工程费用为35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元,基本预备费20.*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外( (略) 海口镇乡村振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余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2日

(略) 海口镇人民政府:

  报来《海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海口镇龙江流域沿线村沟渠清理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政综〔2024〕1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美化河岸绿化景观,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海口镇龙江流域沿线村沟渠清理整治项目(项目编码:24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海口镇东峤村、晨光村。

  四、项目单位: (略) 海口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起点位于东峤村后洋水站,终点至晨光村龙江桥,对龙江流域沿线村岸坡沟渠进行清淤疏浚,清淤总长1400米,宽度为7米-20米,清淤深度为1米,清淤量6615立方米,围堰设置高度为1.5米。对护坡脱落、破损严重进行原结构修复;对 (略) 进行改造提升,全长3千米,宽约1.8米,采用透水砖铺装;设置防护栏杆及座椅等附属设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30.*元,工程费用为35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元,基本预备费20.*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外( (略) 海口镇乡村振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余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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