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双吉骨料厂项目
东方双吉骨料厂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东方双吉骨料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体育广场政务大厅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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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双吉骨料厂项目 | |
(略) " | |
(略) 八所镇225国道双吉水泥厂 | |
海南 (略) | |
本项目位于 (略) 八所镇225国道双吉水泥厂,利用海南 (略) 开采石灰石矿建设一条石灰石破碎加工生产线,年产骨料及砂石(略)t。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793.3m2,总建筑面积3005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栋钢架结构的封闭式生产车间,配套建设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给排水等公用工程和除尘设施、沉淀池、固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办公生活设施依托双吉水泥厂的办 (略) 。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为(略)元,占总投资的23.5%。 | |
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生产线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厂房1#内生产线筛分破碎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厂房2#内筛分碎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产品石粉罐经 (略) 理后通过除尘器排气孔排入大气中不另设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中有组织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车间封闭设置,地面硬化,定期清扫;项目堆场为封闭式厂房,地面硬化,并配置喷淋措施; (略) 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清扫;进口设置洗车台,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覆盖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 (略) 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堆场为封闭式厂房,地面硬化,并配置喷淋措施; (略) 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清扫;进口设置洗车台,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覆盖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 (略) 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本项目排水拟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方式排水。项目全厂地面硬化,设置截流沟、沉淀池,厂区雨污分流。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排入化 (略) 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喷淋降尘用水自然蒸发;车辆冲洗废水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截流沟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 (略) 降尘。厂区无废水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 (略) 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如给料机、振动筛、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等生产设备和铲车运输设施噪声等,生产设备主要布置于密闭车间内。经采取隔声、距离衰减措施后,通过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 (略) 置;项目破碎筛分粉尘经袋式 (略) 理,统一收集输送至中间石粉罐暂存,最后与石粉产品一起出售。项目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沉淀后产生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外运于施工工 (略) (略) 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项目固废妥善、 (略) 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
本项目位于 (略) 八所镇225国道双吉水泥厂,主要生产骨料,属于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是相符的。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清单内, (略) 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1043号令《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是相符的。 | |
本项目位于 (略) 八所镇225国道双吉水泥厂,经套核《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地块用地不在生态保 (略) 范围内;根据《 (略)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该地块不 (略) 三线(生态红线,基本农田)范围内,不占用规划林地。 (略) 2022年土地 (略) 部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是相符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性质符合规划、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相关内容。符合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符合《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符合《海南省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资源保障工作方案》。符合《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府【2014】7号)。符合《海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 综上分析,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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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 (略) 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略) 域属 (略) 域。 根据引用结果,项 (略) 域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对环境风险开展简单分析。通过采取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救援措施,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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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东方双吉骨料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体育广场政务大厅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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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八所镇225国道双吉水泥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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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 (略) 八所镇225国道双吉水泥厂,利用海南 (略) 开采石灰石矿建设一条石灰石破碎加工生产线,年产骨料及砂石(略)t。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793.3m2,总建筑面积3005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栋钢架结构的封闭式生产车间,配套建设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给排水等公用工程和除尘设施、沉淀池、固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办公生活设施依托双吉水泥厂的办 (略) 。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为(略)元,占总投资的23.5%。 | |
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生产线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厂房1#内生产线筛分破碎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厂房2#内筛分碎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产品石粉罐经 (略) 理后通过除尘器排气孔排入大气中不另设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中有组织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车间封闭设置,地面硬化,定期清扫;项目堆场为封闭式厂房,地面硬化,并配置喷淋措施; (略) 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清扫;进口设置洗车台,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覆盖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 (略) 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堆场为封闭式厂房,地面硬化,并配置喷淋措施; (略) 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清扫;进口设置洗车台,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覆盖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 (略) 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本项目排水拟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方式排水。项目全厂地面硬化,设置截流沟、沉淀池,厂区雨污分流。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排入化 (略) 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喷淋降尘用水自然蒸发;车辆冲洗废水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截流沟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 (略) 降尘。厂区无废水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 (略) 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如给料机、振动筛、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等生产设备和铲车运输设施噪声等,生产设备主要布置于密闭车间内。经采取隔声、距离衰减措施后,通过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 (略) 置;项目破碎筛分粉尘经袋式 (略) 理,统一收集输送至中间石粉罐暂存,最后与石粉产品一起出售。项目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沉淀后产生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外运于施工工 (略) (略) 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项目固废妥善、 (略) 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
本项目位于 (略) 八所镇225国道双吉水泥厂,主要生产骨料,属于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是相符的。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清单内, (略) 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1043号令《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是相符的。 | |
本项目位于 (略) 八所镇225国道双吉水泥厂,经套核《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地块用地不在生态保 (略) 范围内;根据《 (略)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该地块不 (略) 三线(生态红线,基本农田)范围内,不占用规划林地。 (略) 2022年土地 (略) 部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是相符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性质符合规划、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相关内容。符合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符合《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符合《海南省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资源保障工作方案》。符合《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府【2014】7号)。符合《海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 综上分析,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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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 (略) 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略) 域属 (略) 域。 根据引用结果,项 (略) 域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对环境风险开展简单分析。通过采取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救援措施,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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