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轻橙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安徽轻橙整形外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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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轻橙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安徽轻橙整形外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轻橙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安徽轻橙 (略) “安徽轻橙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3-#-04-01-#)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 (略) (略) 街 (略) 皋城王府,租赁皋城王府雏菊苑116号商铺从事医美服务,总建筑面积500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设置床位60张,建有迎宾大厅、员 (略) 、皮肤管理中心、美容外科科室、手术间等,购置医美仪器、手术间仪器等20台(套);同时配套装饰装修、水电、消防、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做 (略) 的雨 (略) 建设。项目运营期医疗废水 (略) 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沉淀+臭氧消毒”工艺)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与生活污水、洗衣废水经皋城王府雏菊苑化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后, (略) (略) ,进入凤凰 (略) 理 (略) 理。

(二)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中的规 (略) 理。 (略) 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应加盖密闭、定期投放除臭剂,恶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就诊秩序等措施,确保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四)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厂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未受感染的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 (略) 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做好医疗固废单独收集,暂存在医疗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当 (略) (略) 理;妥善做好医疗固废、 (略) 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等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存储于指定的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做到日产日清。

(五)项目须采取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 (略) 理设施、医疗废物暂存房作重 (略) , (略) (略) 域作简 (略) , (略) 建设必须满足报告表提出要求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六) (略) 区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营前,应按相关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运营后,及时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对社会公开。

四、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 (略) 大队、四中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与管理工作。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复。

2024年11月19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 (略) 大队、四中队。

(略) (略) 生 (略) 2024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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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轻橙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安徽轻橙 (略) “安徽轻橙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3-#-04-01-#)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 (略) (略) 街 (略) 皋城王府,租赁皋城王府雏菊苑116号商铺从事医美服务,总建筑面积500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设置床位60张,建有迎宾大厅、员 (略) 、皮肤管理中心、美容外科科室、手术间等,购置医美仪器、手术间仪器等20台(套);同时配套装饰装修、水电、消防、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做 (略) 的雨 (略) 建设。项目运营期医疗废水 (略) 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沉淀+臭氧消毒”工艺)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与生活污水、洗衣废水经皋城王府雏菊苑化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后, (略) (略) ,进入凤凰 (略) 理 (略) 理。

(二)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中的规 (略) 理。 (略) 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应加盖密闭、定期投放除臭剂,恶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就诊秩序等措施,确保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四)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厂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未受感染的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 (略) 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做好医疗固废单独收集,暂存在医疗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当 (略) (略) 理;妥善做好医疗固废、 (略) 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等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存储于指定的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做到日产日清。

(五)项目须采取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 (略) 理设施、医疗废物暂存房作重 (略) , (略) (略) 域作简 (略) , (略) 建设必须满足报告表提出要求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六) (略) 区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营前,应按相关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运营后,及时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对社会公开。

四、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 (略) 大队、四中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与管理工作。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复。

2024年11月19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 (略) 大队、四中队。

(略) (略) 生 (略) 2024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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