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2024年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组团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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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2024年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组团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关于对安吉县2024年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组团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二次)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银行):

根据采购需求,现对《安吉县2024年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组团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如下更正(调整):

1、原招标文件规定:投标银行报价应 (略) 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本项目投标应以浙江省利率自律机制规定的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BP值进行投标报价。

更正(调整)为:投标银行报价应符合利率自律约定。执行利率随利率自律约定进行调整,即协议期内(或合同期内)发生存款存入的,应不超过存款存入日各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的自律约定,自律机制另有约定的除外。

2、原招标文件规定: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的,可提供投标人上级银行的相关资料)

更正(调整)为: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等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的,可提供投标人上级银行的相关资料)。

3、原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标项一、二、三)规定:浙江省利率自律机制规定的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BP值。

更正(调整)为:投标银行报价应符合利率自律约定。

4、此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未涉及部分,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望各投标供应商遵照执行。

安 (略)

安吉匠心 (略)

2024年11月27日

安吉县2024年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组团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553-公告公示

关于对安吉县2024年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组团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二次)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银行):

根据采购需求,现对《安吉县2024年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组团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如下更正(调整):

1、原招标文件规定:投标银行报价应 (略) 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本项目投标应以浙江省利率自律机制规定的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BP值进行投标报价。

更正(调整)为:投标银行报价应符合利率自律约定。执行利率随利率自律约定进行调整,即协议期内(或合同期内)发生存款存入的,应不超过存款存入日各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的自律约定,自律机制另有约定的除外。

2、原招标文件规定: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的,可提供投标人上级银行的相关资料)

更正(调整)为: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等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的,可提供投标人上级银行的相关资料)。

3、原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标项一、二、三)规定:浙江省利率自律机制规定的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BP值。

更正(调整)为:投标银行报价应符合利率自律约定。

4、此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未涉及部分,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望各投标供应商遵照执行。

安 (略)

安吉匠心 (略)

2024年11月27日

安吉县2024年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组团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553-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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