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老城区单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临平老城区单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1)地块描述
临 (略) 单元(略)地块位于 (略) (略) 东湖街道 (略) ,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赞成檀府 (略) 、南至藕花洲大街、 (略) 、北 (略) 米夏幼儿园,调查地块中心点经纬度:E120.(略)°,N30.(略)°。根据《临 (略) 单元(略)地块规划技术指标图》,地块用地面积为(略)m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 (略) 服务设施用地(R2/Rcs)。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水塘、施工项目部,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目前地块为闲置空地,地块内未发生过工业固废、危废等填埋情况,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踏勘无地下工业设施,也无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投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本次规划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 (略) 服务设施用地(R2/Rcs),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属于居住用地(07),对应浙环发〔2024〕47号文中(略)类用地,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因此,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历史影像调查结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水塘和施工项目部,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地块内现状为闲置空地。通过污染分析了解,主要考虑施工设备停放及多次场地平整和施工项目部建设过程中机械设备机油、润滑油等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污染;因此,主要关注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综上,地块内主要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3)地块周边污染识别情况
地块周边历史主要是农田、农居房、 (略) 、河流、施工项目部、苗木基地、 (略) 场和商铺、汽修厂及工业企业等,通过对地块外污染源分析了解,主要考虑汽修厂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通过空气扩散沉降至本次调查地块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因此,地块外主要关注污染物为(略)苯、二(略)苯。
(4)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调查地块内建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在地块外地下水上游方向布设1个土壤采样和地下水监测井对照点。共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32个(不含4个平行样品),地下水样品4个(不含1个平行样品)。
(5)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 (略) 服务设施用地(R2/Rcs),因此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所划分的第一类用地标准评价。因此,本次调查土壤环境质量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本地块周边无饮用水 (略) ,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 (略) (略) ,因此,本地块地下水质量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IV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之外的指标,可以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补充指标。
(6)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各点位土壤样品所检测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因此,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建设要求。
地块内地下水受检样品除浊度、氨氮超标外,其他可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 IV类水质标准限值。浊度为感官性指标,氨氮为地下水一般化学指标;氨氮超标点位为W1,该区域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水塘和施工项目部,且紧 (略) ,施工项目部和附近居民生活污水跑冒滴漏可能使地下水中氨氮。同时本次调查地块及周边地下水为非饮用水源,后期规划为住宅和 (略) 服务设施,地下水不会被开采使用;因此,地块内地下水总体风险可控。
(7)结论
临 (略) 单元(略)地块满足规划用地开发建设要求,后续无需针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安全开发利用。
(1)地块描述
临 (略) 单元(略)地块位于 (略) (略) 东湖街道 (略) ,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赞成檀府 (略) 、南至藕花洲大街、 (略) 、北 (略) 米夏幼儿园,调查地块中心点经纬度:E120.(略)°,N30.(略)°。根据《临 (略) 单元(略)地块规划技术指标图》,地块用地面积为(略)m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 (略) 服务设施用地(R2/Rcs)。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水塘、施工项目部,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目前地块为闲置空地,地块内未发生过工业固废、危废等填埋情况,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踏勘无地下工业设施,也无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投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本次规划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 (略) 服务设施用地(R2/Rcs),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属于居住用地(07),对应浙环发〔2024〕47号文中(略)类用地,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因此,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历史影像调查结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水塘和施工项目部,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地块内现状为闲置空地。通过污染分析了解,主要考虑施工设备停放及多次场地平整和施工项目部建设过程中机械设备机油、润滑油等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污染;因此,主要关注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综上,地块内主要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3)地块周边污染识别情况
地块周边历史主要是农田、农居房、 (略) 、河流、施工项目部、苗木基地、 (略) 场和商铺、汽修厂及工业企业等,通过对地块外污染源分析了解,主要考虑汽修厂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通过空气扩散沉降至本次调查地块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因此,地块外主要关注污染物为(略)苯、二(略)苯。
(4)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调查地块内建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在地块外地下水上游方向布设1个土壤采样和地下水监测井对照点。共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32个(不含4个平行样品),地下水样品4个(不含1个平行样品)。
(5)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 (略) 服务设施用地(R2/Rcs),因此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所划分的第一类用地标准评价。因此,本次调查土壤环境质量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本地块周边无饮用水 (略) ,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 (略) (略) ,因此,本地块地下水质量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IV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之外的指标,可以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补充指标。
(6)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各点位土壤样品所检测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因此,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建设要求。
地块内地下水受检样品除浊度、氨氮超标外,其他可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 IV类水质标准限值。浊度为感官性指标,氨氮为地下水一般化学指标;氨氮超标点位为W1,该区域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水塘和施工项目部,且紧 (略) ,施工项目部和附近居民生活污水跑冒滴漏可能使地下水中氨氮。同时本次调查地块及周边地下水为非饮用水源,后期规划为住宅和 (略) 服务设施,地下水不会被开采使用;因此,地块内地下水总体风险可控。
(7)结论
临 (略) 单元(略)地块满足规划用地开发建设要求,后续无需针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安全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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