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天元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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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市天元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株洲市天元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27 11:17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株洲市天元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 (略) (略) 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 (略) 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装备保障能力以及保障地方粮食安全。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区人民政府《决议书》(2024年11月12日)、 (略) 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024年11月13日)、 (略) (略) (略) 出具的《 (略) (略) 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同 (略) (略) 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11-#-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群丰镇 (略) ,湘江风光带西侧,马家屋场至长岭河堤线北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合约30亩),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粮食平房仓8000平方米(储存量#吨)、低温储备库2000平方米(储存量#吨)、应急物资储备仓库5200平方米、仓储物流用房6500平方米、服务用房2600平方米,配套建设机械通风、低温储粮储物、防汛抗旱、消防等相关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

四、项目单位(法人): (略) (略) (略) 。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189.#元,其中:工程费用731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52.#元,预备费393.#元,建设期利息324.00。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和上级补助财政资金。请按《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和《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具体建设事项以各子项目的批复为准。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请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此页无正文)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1日

抄送: (略) 、 (略) 、 (略) 、 (略) 、区 (略) 、 市 (略) (略) 、区 (略) 等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1日印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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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7 11:17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株洲市天元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 (略) (略) 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 (略) 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装备保障能力以及保障地方粮食安全。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区人民政府《决议书》(2024年11月12日)、 (略) 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024年11月13日)、 (略) (略) (略) 出具的《 (略) (略) 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同 (略) (略) 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11-#-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群丰镇 (略) ,湘江风光带西侧,马家屋场至长岭河堤线北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合约30亩),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粮食平房仓8000平方米(储存量#吨)、低温储备库2000平方米(储存量#吨)、应急物资储备仓库5200平方米、仓储物流用房6500平方米、服务用房2600平方米,配套建设机械通风、低温储粮储物、防汛抗旱、消防等相关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

四、项目单位(法人): (略) (略) (略) 。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189.#元,其中:工程费用731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52.#元,预备费393.#元,建设期利息324.00。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和上级补助财政资金。请按《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和《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具体建设事项以各子项目的批复为准。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请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此页无正文)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1日

抄送: (略) 、 (略) 、 (略) 、 (略) 、区 (略) 、 市 (略) (略) 、区 (略) 等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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