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林业局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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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林业局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公示

藤县林业局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公示
2024-11-22 17:05 来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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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略) 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1 卓伟杰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2024]第221号 对擅自改变林地 (略) 罚 藤县和平镇屯江村“公章水库尾”(地名)村民卓伟杰在没有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22年5月在藤县和平镇屯江村“公章水库尾”(地名)临时使用林地勾挖平整林地建养猪场的行为,且规定不得在此临时使用林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物。我局于2024年10月14日委托广西藤县兴腾 (略) 对其占用林地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卓伟杰占用林地面积为6166平方米(折合9.249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35元,折算费用每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上款 现责令卓伟杰 (略) 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同时决定对 (略) 以 (略) 罚: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5元1倍的罚款,共罚款人民币#.35元 2024/11/20 2025/5/20 2027/11/20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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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05 来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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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略) 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1 卓伟杰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2024]第221号 对擅自改变林地 (略) 罚 藤县和平镇屯江村“公章水库尾”(地名)村民卓伟杰在没有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22年5月在藤县和平镇屯江村“公章水库尾”(地名)临时使用林地勾挖平整林地建养猪场的行为,且规定不得在此临时使用林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物。我局于2024年10月14日委托广西藤县兴腾 (略) 对其占用林地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卓伟杰占用林地面积为6166平方米(折合9.249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35元,折算费用每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上款 现责令卓伟杰 (略) 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同时决定对 (略) 以 (略) 罚: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5元1倍的罚款,共罚款人民币#.35元 2024/11/20 2025/5/20 2027/11/20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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