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塘镇省道S282南侧14658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关于南塘镇省道S282南侧14658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说明: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申请出具位于南塘镇省道S282南侧#平方米用地的规划条件,该用地总面积为为#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规划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项目位置:南塘镇省道S282南侧
申请内容:地块规划条件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2、容积率:≥0.6,
3、建筑系数:≥40%;。
4、绿地率:≥5%;
5、建筑高度:≤24米;
6、建筑退线:详见附图;
7、该地块项目如果符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号) (略) (略) 入园要求,容积率和建筑系数需超过以上标准的40%。
公共 (略) 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
1.停车位配建要求: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按0.3个车位/100平方米进行配建。
2.该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须根据相关规范及文件的要求配套或预留给排水、供电、移动通信、燃气等设施的建设空间、建设位置、容量及其配套资源。
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6日至11月26日(共10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 (略) 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村委会(居委会)公示栏、镇街公示栏及 (略) 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略) 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 (略) 址:http://**)。
6、联系电话:0668-#。
附图:2024(控)T031.pdf。
(略) (略)
2024年11月16日
公示说明: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申请出具位于南塘镇省道S282南侧#平方米用地的规划条件,该用地总面积为为#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规划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项目位置:南塘镇省道S282南侧
申请内容:地块规划条件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2、容积率:≥0.6,
3、建筑系数:≥40%;。
4、绿地率:≥5%;
5、建筑高度:≤24米;
6、建筑退线:详见附图;
7、该地块项目如果符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号) (略) (略) 入园要求,容积率和建筑系数需超过以上标准的40%。
公共 (略) 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
1.停车位配建要求: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按0.3个车位/100平方米进行配建。
2.该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须根据相关规范及文件的要求配套或预留给排水、供电、移动通信、燃气等设施的建设空间、建设位置、容量及其配套资源。
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6日至11月26日(共10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 (略) 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村委会(居委会)公示栏、镇街公示栏及 (略) 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略) 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 (略) 址:http://**)。
6、联系电话:0668-#。
附图:2024(控)T031.pdf。
(略) (略)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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