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昌黎县政府采购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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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昌黎县政府采购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

昌 (略) 、 (略) 场 (略) :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按照省、市政府关于部门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我县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昌黎县政府采购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1日

二、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

牵头部门:昌 (略)

联合部门: (略) 场 (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对象

昌黎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抽取比例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3%。

(三)抽查内容

1.昌 (略)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2. (略) 场 (略) :登记事项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由牵头单位在“河北 (略) ”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名单。

(二)被检查名单确定后,由牵头单位分派到联合部门。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牵头单位负责此次联合抽查方案的制定、名单抽取及抽查结果汇总;联合抽查各部门依据职责确定检查事项并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 (略) 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双告知监管系统,并将抽查结果上报县双随办,县双随办汇总后予以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周密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行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昌黎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咨询,为其解疑答惑。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各单位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双随办联系人:孟祥超 电话:0335-(略)

邮箱:*@*63.com


昌 (略) 、 (略) 场 (略) :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按照省、市政府关于部门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我县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昌黎县政府采购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1日

二、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

牵头部门:昌 (略)

联合部门: (略) 场 (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对象

昌黎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抽取比例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3%。

(三)抽查内容

1.昌 (略)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2. (略) 场 (略) :登记事项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由牵头单位在“河北 (略) ”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名单。

(二)被检查名单确定后,由牵头单位分派到联合部门。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牵头单位负责此次联合抽查方案的制定、名单抽取及抽查结果汇总;联合抽查各部门依据职责确定检查事项并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 (略) 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双告知监管系统,并将抽查结果上报县双随办,县双随办汇总后予以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周密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行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昌黎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咨询,为其解疑答惑。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各单位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双随办联系人:孟祥超 电话:033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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