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水乡集体经济综合楼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规划通告
关于红水乡集体经济综合楼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规划通告
项目位于红水乡红水村上屯,设计方案曾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审批。现融水苗族自治县红水乡红兴 (略) (略) 提出申请,调整红水乡集体经济综合楼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一)取消规划综合楼东侧负一层出入口及坡道;
(二)对负一层室内停车位进行优化。优化后,标准停车位数16个,微型停车位数7个(按0.6换算为4个标准停车位),负一层室内总标准停车位数为20个。与原方案负一层室内20个标准停车位一致。
(三)调整后,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符合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要求。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红水乡集体经济综合楼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4年12月3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规划股(联系电话: 0772-#)。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4年12月4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五、公示地点:红水乡集体经济综合楼项目所在地、及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 (略) 站(http://**)。
六、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七、听证时间: 2024年12月4日上午11点00分听证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会议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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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红水乡红水村上屯,设计方案曾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审批。现融水苗族自治县红水乡红兴 (略) (略) 提出申请,调整红水乡集体经济综合楼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一)取消规划综合楼东侧负一层出入口及坡道;
(二)对负一层室内停车位进行优化。优化后,标准停车位数16个,微型停车位数7个(按0.6换算为4个标准停车位),负一层室内总标准停车位数为20个。与原方案负一层室内20个标准停车位一致。
(三)调整后,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符合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要求。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红水乡集体经济综合楼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4年12月3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规划股(联系电话: 0772-#)。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4年12月4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五、公示地点:红水乡集体经济综合楼项目所在地、及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 (略) 站(http://**)。
六、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七、听证时间: 2024年12月4日上午11点00分听证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会议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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