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四季度至2025年一季度期间工业重大竣工投产激励的通知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四季度至2025年一季度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400号)要求,为做好项目征集工作,结合申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遵循“即申快享”“简审快批”原则,按照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先报先得、小批量多频次安排下达资金。
二、支持内容
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期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近3年),省级财政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元。支持重点产业建圈强链,促进重点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发展。其中:较备案核准时限提前2个月以上竣工投产的项目,最高补助标准提高至#元。
三、支持方式
采取据实据效的方式, (略) 经济 (略) 进行审核把关、确定项目、安排资金、监督使用。经济和信 (略) 审核通过的项目复核后,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流程予以资金支持。
四、申报程序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本通知要 (略) 内公开组织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期新建成投产;
2.新增生产规模#元以上;
3.在近3年省级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名单内。
(二)项目申报
1.项目单位自主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 (略) 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略) 址:https://xm.chiq-cloud.com:#/funding-project-declaration/entry)
2.项目单位须将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需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扫描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列目录),各区(市)县刻录成光盘。
3.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时提交(一式三份),纸质材料要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线装或胶装,不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
4.项 (略) 上入库及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三)项目审核
各区(市)县按照属地管理 (略) 上审核,对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正式行文(一式2份),含区(市) (略) 场监管、生态环保及应急管理部门的意见、承诺书和项目备案表(详见附件2)推 (略) 经济 (略) (正式行文请备注好批次,如第一次报送为第一批次,第二次报送为第二批次,以此类推)。 (略) 将组织项目评审、重复性筛查和现场核实,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各区(市)县保存全部项目资料等原件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各区(市)县要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组织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公开组织项目,不得随意扩大支持范围、降低标准。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市)县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项目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及时提交资料。各区(市)县按照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审核结束后及时将正式推荐 (略) (略) 。
(四)加强协作配合。拟支持项目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略) 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意见,并在资金计划下达后,由项目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致函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管责任。
六、声明
(略) 经济 (略) 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2024年四季度至2025年一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此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 (略) 举报,我局将及时转报至经济和信息化厅。
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工 (略) 028-#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信息中心 028-#
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略) 经济 (略) 直属机关纪委 028-#
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举报电话:
市纪 (略) 纪检监察组 028-#
附件:
1.四川省2024年四季度至2025年一季度期间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请报告
2.区(市)县备案报告资料要求
(略) 经济 (略)
2024年11月27日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四季度至2025年一季度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400号)要求,为做好项目征集工作,结合申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遵循“即申快享”“简审快批”原则,按照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先报先得、小批量多频次安排下达资金。
二、支持内容
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期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近3年),省级财政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元。支持重点产业建圈强链,促进重点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发展。其中:较备案核准时限提前2个月以上竣工投产的项目,最高补助标准提高至#元。
三、支持方式
采取据实据效的方式, (略) 经济 (略) 进行审核把关、确定项目、安排资金、监督使用。经济和信 (略) 审核通过的项目复核后,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流程予以资金支持。
四、申报程序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本通知要 (略) 内公开组织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期新建成投产;
2.新增生产规模#元以上;
3.在近3年省级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名单内。
(二)项目申报
1.项目单位自主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 (略) 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略) 址:https://xm.chiq-cloud.com:#/funding-project-declaration/entry)
2.项目单位须将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需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扫描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列目录),各区(市)县刻录成光盘。
3.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时提交(一式三份),纸质材料要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线装或胶装,不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
4.项 (略) 上入库及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三)项目审核
各区(市)县按照属地管理 (略) 上审核,对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正式行文(一式2份),含区(市) (略) 场监管、生态环保及应急管理部门的意见、承诺书和项目备案表(详见附件2)推 (略) 经济 (略) (正式行文请备注好批次,如第一次报送为第一批次,第二次报送为第二批次,以此类推)。 (略) 将组织项目评审、重复性筛查和现场核实,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各区(市)县保存全部项目资料等原件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各区(市)县要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组织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公开组织项目,不得随意扩大支持范围、降低标准。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市)县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项目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及时提交资料。各区(市)县按照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审核结束后及时将正式推荐 (略) (略) 。
(四)加强协作配合。拟支持项目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略) 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意见,并在资金计划下达后,由项目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致函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管责任。
六、声明
(略) 经济 (略) 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2024年四季度至2025年一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此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 (略) 举报,我局将及时转报至经济和信息化厅。
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工 (略) 028-#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信息中心 028-#
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略) 经济 (略) 直属机关纪委 028-#
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举报电话:
市纪 (略) 纪检监察组 028-#
附件:
1.四川省2024年四季度至2025年一季度期间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请报告
2.区(市)县备案报告资料要求
(略) 经济 (略)
2024年11月2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