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前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前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略) 轨道交通前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略) 轨道交通前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 (略) 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 (略) 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GSFW(ZB)-301D-2024-04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本项目建设地点: (略) 2.2工程概况:2005 ~2023年, (略) (略)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得国家批复,其中前三期建设规划共计约518.5公里项目均已开通运营,第四期建设规划项目共计约176.5公里已全面开工建设,从2023年底开始将#续开通运营,其中19号线二期已于2023年11月开通。为 (略) 城市轨道交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研判前四期建设规划已采取的改善措施和预防对策的有效性,制定应对不良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指导后续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策略和措施, (略) 城市轨道交通前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2.3招标范围: (略) 轨道交通前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已运营的1、2、3、4、5、6、7、8、9、10、17、18、19 (略) (以实际运营情况为准)进行噪声、振动、环境空气、水质等现场监测,进行规划实施后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之间的分析比较和评估,研究不同地质条件、不同埋深等情况与振动噪声的关系,以期指导后续项目方案设计;对在建8号线二期、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27号线一期、30号 (略) (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性的分析和评估;开展公示公参工作,收集公众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略) 民群众沟通解释相关工作,提出补救措施,跟踪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或同等效力的审查意见、意见)。 (2)从项目申报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完成期间的所有技术服务,配合组织专家评审会、报审工作并完成最终审查。 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以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批复(或同等效力的审查意见、意见)为准。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或同等效力的审查意见、意见)止;其中自合同签订日起4个月内完成《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及相关材料正式上报。 2.5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 1 个标段。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及业绩要求: 3.1.1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 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项目完成时间在近5年内),具有1个已完成 (略) 轨道交通项目环境影 (略)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 (略)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业绩。 备注:1.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或同等效力的审查意见、意见)复印件,完成时间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或同等效力的审查意见、意见)时间为准。 2.投标人资格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 3.1.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个已完成 (略) 轨道交通项目环境影 (略)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 (略)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备注:①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职称证复印件。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或同等效力的审查意见、意见)复印件,完成时间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或同等效力的审查意见、意见)时间为准。若前述资料无法体现人员任职信息的,可提供合同相关页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上述3.1.2和3.1. (略) 轨道交通仅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分类》(T/#)按照系统制式划分地铁和轻轨。 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要求:项目组成员至少6人。 3.1.4财务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投标 (略) 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内。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四川省)(网址http://**),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 (略) 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文件获取的方式。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略) 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略) (四川省)(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和成 (略) (略) (http://**:1443/)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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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轨道交通前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略) 轨道交通前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 (略) 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 (略) 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GSFW(ZB)-301D-2024-04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本项目建设地点: (略) 2.2工程概况:2005 ~2023年, (略) (略)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得国家批复,其中前三期建设规划共计约518.5公里项目均已开通运营,第四期建设规划项目共计约176.5公里已全面开工建设,从2023年底开始将#续开通运营,其中19号线二期已于2023年11月开通。为 (略) 城市轨道交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研判前四期建设规划已采取的改善措施和预防对策的有效性,制定应对不良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指导后续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策略和措施, (略) 城市轨道交通前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2.3招标范围: (略) 轨道交通前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已运营的1、2、3、4、5、6、7、8、9、10、17、18、19 (略) (以实际运营情况为准)进行噪声、振动、环境空气、水质等现场监测,进行规划实施后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之间的分析比较和评估,研究不同地质条件、不同埋深等情况与振动噪声的关系,以期指导后续项目方案设计;对在建8号线二期、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27号线一期、30号 (略) (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性的分析和评估;开展公示公参工作,收集公众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略) 民群众沟通解释相关工作,提出补救措施,跟踪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或同等效力的审查意见、意见)。 (2)从项目申报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完成期间的所有技术服务,配合组织专家评审会、报审工作并完成最终审查。 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以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批复(或同等效力的审查意见、意见)为准。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或同等效力的审查意见、意见)止;其中自合同签订日起4个月内完成《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及相关材料正式上报。 2.5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 1 个标段。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及业绩要求: 3.1.1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 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项目完成时间在近5年内),具有1个已完成 (略) 轨道交通项目环境影 (略)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 (略)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业绩。 备注:1.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或同等效力的审查意见、意见)复印件,完成时间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或同等效力的审查意见、意见)时间为准。 2.投标人资格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 3.1.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个已完成 (略) 轨道交通项目环境影 (略)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 (略)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备注:①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职称证复印件。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或同等效力的审查意见、意见)复印件,完成时间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或同等效力的审查意见、意见)时间为准。若前述资料无法体现人员任职信息的,可提供合同相关页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上述3.1.2和3.1. (略) 轨道交通仅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分类》(T/#)按照系统制式划分地铁和轻轨。 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要求:项目组成员至少6人。 3.1.4财务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投标 (略) 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内。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四川省)(网址http://**),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 (略) 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文件获取的方式。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略) 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略) (四川省)(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和成 (略) (略) (http://**:1443/)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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