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诚得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淮安诚得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年产#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年产#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略) 年产#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含大气专项)函审意见》等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分析内容及结论基本可信。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 (略) (略) (略) 徐溜镇205国道与 (略) 交叉口西南260米建设年产#立方米胶合板项目(项目代码:2404-#-89-01-#)。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并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略) 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

(二)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建设和 (略) (略)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 (略) 化 (略) 理后用作农肥返田,远期待项 (略) (略) 铺设到位后接管至徐溜 (略) 理 (略) 理后达标排放。

(三)项目运营期调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收集后接入布袋 (略) 理,与经密闭收集的调胶工序、涂胶工序、热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醛合并接入光氧+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热压工序配套建设的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氨经密闭收集后接入低氮燃烧器+湿法脱硫设备+SNCR脱硫设备+布袋 (略) 理后通过35m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裁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氨水储罐产生的氨、排板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醛和调胶、涂胶、热压、裁边等工序产生的剩余未被收集的颗粒物、非#烷总烃、#醛、氨无组织排放。DA001、DA00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醛执行江苏省《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1中排放限值。DA00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烟气黑度、氨执行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 (略) (略) 排放限值,基准含氧量执行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5中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非#烷总烃、#醛执行江苏省《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4中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醛执行江苏省《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3中排放限值。

(四)项目生产车间 (略) ,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用有效的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厂界南侧、西侧、北侧排放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厂界东侧排放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 (略) 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边角料、锅炉炉渣、不合格胶合板、收集灰、废布袋、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导热油(HW08)、废活性炭(HW49)、废液压油(HW08)、废机油(HW08)、废油桶(HW08)、含油抹布和手套(HW49)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环卫部 (略) 理。

(六)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七)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三、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一)大气污染物:颗粒物≤0.3768t(有组织≤0.3088t、无组织≤0.0680t),SO2≤0.6120t(有组织≤0.6120t),NOx≤1.4688t(有组织≤1.4688t),VOCs(以非#烷总烃计)≤0.0799t(有组织≤0.0296t、无组织≤0.0503t),#醛≤0.0413t(有组织≤0.0153t、无组织≤0.0260t),氨≤0.1854t(有组织≤0.1843t、无组织≤0.0011t)。

(二)水污染物:无。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 (略) 置,零排放。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做到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建设过程中纳入施工合同。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你公司应当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你公司应对废气、废水、固废治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 (略) 淮阴生态环境综合 (略) 负责对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八、《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你公司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 (略) 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4年11月27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年产#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年产#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略) 年产#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含大气专项)函审意见》等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分析内容及结论基本可信。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 (略) (略) (略) 徐溜镇205国道与 (略) 交叉口西南260米建设年产#立方米胶合板项目(项目代码:2404-#-89-01-#)。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并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略) 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

(二)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建设和 (略) (略)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 (略) 化 (略) 理后用作农肥返田,远期待项 (略) (略) 铺设到位后接管至徐溜 (略) 理 (略) 理后达标排放。

(三)项目运营期调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收集后接入布袋 (略) 理,与经密闭收集的调胶工序、涂胶工序、热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醛合并接入光氧+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热压工序配套建设的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氨经密闭收集后接入低氮燃烧器+湿法脱硫设备+SNCR脱硫设备+布袋 (略) 理后通过35m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裁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氨水储罐产生的氨、排板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醛和调胶、涂胶、热压、裁边等工序产生的剩余未被收集的颗粒物、非#烷总烃、#醛、氨无组织排放。DA001、DA00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醛执行江苏省《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1中排放限值。DA00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烟气黑度、氨执行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 (略) (略) 排放限值,基准含氧量执行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5中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非#烷总烃、#醛执行江苏省《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4中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醛执行江苏省《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3中排放限值。

(四)项目生产车间 (略) ,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用有效的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厂界南侧、西侧、北侧排放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厂界东侧排放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 (略) 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边角料、锅炉炉渣、不合格胶合板、收集灰、废布袋、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导热油(HW08)、废活性炭(HW49)、废液压油(HW08)、废机油(HW08)、废油桶(HW08)、含油抹布和手套(HW49)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环卫部 (略) 理。

(六)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七)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三、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一)大气污染物:颗粒物≤0.3768t(有组织≤0.3088t、无组织≤0.0680t),SO2≤0.6120t(有组织≤0.6120t),NOx≤1.4688t(有组织≤1.4688t),VOCs(以非#烷总烃计)≤0.0799t(有组织≤0.0296t、无组织≤0.0503t),#醛≤0.0413t(有组织≤0.0153t、无组织≤0.0260t),氨≤0.1854t(有组织≤0.1843t、无组织≤0.0011t)。

(二)水污染物:无。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 (略) 置,零排放。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做到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建设过程中纳入施工合同。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你公司应当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你公司应对废气、废水、固废治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 (略) 淮阴生态环境综合 (略) 负责对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八、《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你公司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 (略) 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4年11月2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