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7日受理并拟审查的徐州正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徐州 (略)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3日。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26.com
通信地址: (略)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 目 名 称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 |
建 设 地 点 | (略) (略) 青山泉镇智能制造产业园9号 |
建 设 单 位 | 徐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润中 (略) |
受 理 日 期 | 2024年11月27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 目 概 况 | 徐州 (略) 租赁 (略) (略) 青山泉镇智能制造产业园9号厂房,总投资*万元,投产后形成年产新能源充电机*件、新能源汽车注塑件*件、新能源汽车仪表*套的产品规模。 项目于2024年10月10日 (略) (略) (略) 的备案(备案证号:贾行审备〔2024〕347号,项目代码:2210-*-89-01-*),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结 本项目产生废气的污染源包括:注塑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苯*烯、*烯腈计)、丝印工序、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和危废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 本项目注塑挤出、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针对本项目特点,本环评建议采用以下方式减少无组织排放点和排放强度,同时削减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未被集气罩收集到的非*烷总烃以无组织的形式扩散到周围大气中。为了使得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量达到最少,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A.设备上方集气罩安装的位置,应考虑能最大效率地收集产生的废气; B.对废气收集设备、管道等定期检查、检修,以保证其收集效率; C.加强车间通风,所有操作严格按照既定的规程进行。 通过上述措施,本项目的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将得到有效控制,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略) (略) 接管至青山泉 (略) 理厂,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转所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相应隔声减振措施后可降低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根据噪 (略) 位置及噪声衰减公式可计算车间噪声源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 为了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声环境达标, (略) 域声环境质量状况,建议厂方采取以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厂房内部采用合理 (略) ,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 ③采用减振措施,在需要降噪的设备(如风机、空压机等)基础上采取安装减震座、减震垫等; ④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⑤加强生产管理,生产时做到门窗关闭; ⑥采用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边角料、金属屑、废模具、不合格品、废橡胶和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固废包括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桶、废水性油墨桶、 (略) 、废活性炭和废滤材,危险固废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 (略) 置。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徐州 (略)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3日。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26.com
通信地址: (略)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 目 名 称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 |
建 设 地 点 | (略) (略) 青山泉镇智能制造产业园9号 |
建 设 单 位 | 徐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润中 (略) |
受 理 日 期 | 2024年11月27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 目 概 况 | 徐州 (略) 租赁 (略) (略) 青山泉镇智能制造产业园9号厂房,总投资*万元,投产后形成年产新能源充电机*件、新能源汽车注塑件*件、新能源汽车仪表*套的产品规模。 项目于2024年10月10日 (略) (略) (略) 的备案(备案证号:贾行审备〔2024〕347号,项目代码:2210-*-89-01-*),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结 本项目产生废气的污染源包括:注塑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苯*烯、*烯腈计)、丝印工序、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和危废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 本项目注塑挤出、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针对本项目特点,本环评建议采用以下方式减少无组织排放点和排放强度,同时削减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未被集气罩收集到的非*烷总烃以无组织的形式扩散到周围大气中。为了使得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量达到最少,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A.设备上方集气罩安装的位置,应考虑能最大效率地收集产生的废气; B.对废气收集设备、管道等定期检查、检修,以保证其收集效率; C.加强车间通风,所有操作严格按照既定的规程进行。 通过上述措施,本项目的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将得到有效控制,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略) (略) 接管至青山泉 (略) 理厂,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转所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相应隔声减振措施后可降低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根据噪 (略) 位置及噪声衰减公式可计算车间噪声源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 为了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声环境达标, (略) 域声环境质量状况,建议厂方采取以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厂房内部采用合理 (略) ,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 ③采用减振措施,在需要降噪的设备(如风机、空压机等)基础上采取安装减震座、减震垫等; ④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⑤加强生产管理,生产时做到门窗关闭; ⑥采用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边角料、金属屑、废模具、不合格品、废橡胶和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固废包括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桶、废水性油墨桶、 (略) 、废活性炭和废滤材,危险固废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 (略) 置。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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