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十八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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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十八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结果的公告


新交公管〔2024〕33号

关于2024年第十八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结果的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 (略)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交规〔2021〕6号)明确的法定条件、标准要求,经审查,现将2024年第 (略) 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第十八批通过 (略) 养护作业资质单位名单

2.第十八批未通过 (略) 养护作业资质单位名单

新疆维吾 (略) 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26日

抄送:各地(州、市) (略) , (略) 事业发展中心,存档。

新疆维吾 (略) 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24年11月26日印发

附件1

第十八批通过 (略) 养护作业资质单位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序列及等级

备注

1

新疆建思 (略)

(略) 面养护*级

桥梁养护*级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可承担二级 (略) 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2

新疆精工 (略)

(略) 面养护*级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可承担二级 (略) 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3

新 (略) (略)

(略) 面养护*级

4

新疆 (略)

(略) 面养护*级

合计

4家申报单位

7个序列资质

附件2

第十八批未通过 (略) 养护作业资质单位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序列及等级

备注

1

新疆 (略)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业绩材料“G3012线K1030至K12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不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第三十一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 (略) 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规定,决定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2

新疆鸿基 (略)

(略) 面养护*级

业绩材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1 (略) 大中修项目施工第二合同段”不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第三十一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 (略) 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规定,决定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合计

2家申报

单位

2个序列

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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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公管〔2024〕33号

关于2024年第十八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结果的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 (略)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交规〔2021〕6号)明确的法定条件、标准要求,经审查,现将2024年第 (略) 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第十八批通过 (略) 养护作业资质单位名单

2.第十八批未通过 (略) 养护作业资质单位名单

新疆维吾 (略) 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26日

抄送:各地(州、市) (略) , (略) 事业发展中心,存档。

新疆维吾 (略) 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24年11月26日印发

附件1

第十八批通过 (略) 养护作业资质单位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序列及等级

备注

1

新疆建思 (略)

(略) 面养护*级

桥梁养护*级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可承担二级 (略) 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2

新疆精工 (略)

(略) 面养护*级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可承担二级 (略) 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3

新 (略) (略)

(略) 面养护*级

4

新疆 (略)

(略) 面养护*级

合计

4家申报单位

7个序列资质

附件2

第十八批未通过 (略) 养护作业资质单位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序列及等级

备注

1

新疆 (略)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业绩材料“G3012线K1030至K12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不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第三十一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 (略) 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规定,决定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2

新疆鸿基 (略)

(略) 面养护*级

业绩材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1 (略) 大中修项目施工第二合同段”不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第三十一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 (略) 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规定,决定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合计

2家申报

单位

2个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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