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镇平林村村民委员会普宁市大坝镇平林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及骨灰楼建设项目一期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大坝镇平林村村民委员会普宁市大坝镇平林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及骨灰楼建设项目一期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略) (略) 大坝镇平林村村民 (略) 大坝镇平林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及骨灰楼建设项目(一期)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殡葬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 (略) 北侧;
3.用地总面积:#平方米(38.27亩),(总计容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地块一面积:1696平方米(2.54亩);地块二面积:#平方米(20.36亩);地块三面积:#平方米(15.37亩);
4.类别:划拨;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024-0014)(地块一)、(#-2024-0015)(地块二);(#-2024-0016)(地块三)、《普宁产业转移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6.红实线为用地范围线,也为计容范围线;
7.项目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等有关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技术规定的要求;地块一、地块二、地块 (略) 大坝镇平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及骨灰楼建设项目规划整体用地,不可分割使用,且必须同步建设、同步竣工投入使用;
8.规划 (略) (略) 审校后,方可正式设计;
9.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0.应自 (略) 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1.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各项指标按项目用地总计容用地面积#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5%
容 积 率:≤0.5
绿 地 率:≥90%
建筑高度:≤12米
12.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7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 (略) 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 监督电话:0663-#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略) (略) 大坝镇平林村村民 (略) 大坝镇平林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及骨灰楼建设项目(一期)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殡葬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 (略) 北侧;
3.用地总面积:#平方米(38.27亩),(总计容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地块一面积:1696平方米(2.54亩);地块二面积:#平方米(20.36亩);地块三面积:#平方米(15.37亩);
4.类别:划拨;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024-0014)(地块一)、(#-2024-0015)(地块二);(#-2024-0016)(地块三)、《普宁产业转移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6.红实线为用地范围线,也为计容范围线;
7.项目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等有关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技术规定的要求;地块一、地块二、地块 (略) 大坝镇平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及骨灰楼建设项目规划整体用地,不可分割使用,且必须同步建设、同步竣工投入使用;
8.规划 (略) (略) 审校后,方可正式设计;
9.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0.应自 (略) 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1.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各项指标按项目用地总计容用地面积#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5%
容 积 率:≤0.5
绿 地 率:≥90%
建筑高度:≤12米
12.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7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 (略) 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 监督电话: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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