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纤维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6月, (略) 委托新疆众智安环 (略) 承担“ (略) 特种纤维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了《 (略) 特种纤维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查阅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 (略) 特种纤维素项目
2、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玛河 (略) (略) 厂区内,地理坐标为:N 44°18′22.78″,E 86°09′10.95″。项目东侧为新 (略) 厂区、南侧为现有钢纸生产车间、西 (略) 现有辅料储存库、北侧为新 (略) 厂区。
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建设投资(略)元,建设期利息(略)元,流动资金(略)元
4、建设性质:技改
5、建设规模:年产(略)t(40%干度)钢纸用特种纤维素
6、建设概要:项目主体工程新建1座 (略) 理车间、1座备料车间、1座蒸煮车间,利用现有库房建设1座打浆洗涤车间;储运工程包括: (略) 1座,占地面积196m2,内设1座40m3浓碱储罐、2座17m3液碱调配罐、1座15m3液碱计量罐、1座45m3压液罐、1座50m3放汽罐、2座100m3回用水储存罐;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 8xf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众智安环 (略) 马工,联系电话:0991-(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玛纳斯县及附近。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0994-(略)
电子邮箱:*@*q.com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众智安环 (略)
环评单位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991-(略)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略)
2024年11月27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6月, (略) 委托新疆众智安环 (略) 承担“ (略) 特种纤维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了《 (略) 特种纤维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查阅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 (略) 特种纤维素项目
2、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玛河 (略) (略) 厂区内,地理坐标为:N 44°18′22.78″,E 86°09′10.95″。项目东侧为新 (略) 厂区、南侧为现有钢纸生产车间、西 (略) 现有辅料储存库、北侧为新 (略) 厂区。
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建设投资(略)元,建设期利息(略)元,流动资金(略)元
4、建设性质:技改
5、建设规模:年产(略)t(40%干度)钢纸用特种纤维素
6、建设概要:项目主体工程新建1座 (略) 理车间、1座备料车间、1座蒸煮车间,利用现有库房建设1座打浆洗涤车间;储运工程包括: (略) 1座,占地面积196m2,内设1座40m3浓碱储罐、2座17m3液碱调配罐、1座15m3液碱计量罐、1座45m3压液罐、1座50m3放汽罐、2座100m3回用水储存罐;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 8xf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众智安环 (略) 马工,联系电话:0991-(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玛纳斯县及附近。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0994-(略)
电子邮箱:*@*q.com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众智安环 (略)
环评单位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991-(略)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略)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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