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20万吨不锈钢无缝钢管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网上公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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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20万吨不锈钢无缝钢管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网上公开信息表

(略) 年加工*吨不锈钢无缝钢管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名称

年加工*吨不锈钢无缝钢管项目

项目地理位置

(略) (略) 湾坞镇浮溪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

路恒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年加工*吨不锈钢无缝钢管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扒皮机、断料机、锯床、穿孔机、轨道转料车、加热炉、空压机、压力容器罐、起重机械、叉车、车床、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

项目负责人

苏玲玲

建设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砂轮磨尘、电焊烟尘;

(2)化学有害因素: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三氧化铬、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以MnO2计)、烷基苯酚、烷基磷酸酯盐、二硫化钼;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线、工频电场。

预期接触水平:

上料工、扒皮工、磨光工、切料工、打眼工、转料工、穿孔操作工、检验员、上顶头工、调机班长、加热炉操作工、打包工、普工、发货员、司机预期接触的噪声强度均>80dB(A),为噪声作业;其余各岗位/工种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预期接触水平可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各岗位/工种劳动者接触的的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砂轮磨尘、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为低风险,电工及车床工的噪声为潜在风险;工频电场为可容忍风险。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拟建项目在采取了类比项目拟采取的防尘毒、降噪减振、防暑降温等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补充措施建议后,预计项目投产后,拟建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 针对噪声强度大于80dB(A)的作业点,拟建项目应加强监管,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劳动作息时间,加强轮班制度,减少作业人员接触噪声的时间和频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维护检修制度进行设计,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2. 设计阶段应对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佩戴和使用情况检查,严格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作业期间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影响等内容进行设计;
  3. 拟建项目卫生特征分级为2级,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对浴室、更/存衣室等辅助用室进行设计。
  4. 车间工作场所应按要求参照“应设置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表”对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进行补充、完善,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5. 可能存在导致急性职业性损伤的有害因素,应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并如实记录实际演练的全程并存档;
  6. 针对作业人员需进炉底清淤、检修工作时,拟建项目应根据《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的要求进行设计;
  7. 拟建项目定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操作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评审组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进一步完善项目背景、评价依据;

(2)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性分析与评价;

(3)完善职业病危害控制的补充措施与建议;

(4)落实专家个人意见。

评审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应根据评审组意见修改并经确认后,提交建设单位确认、存档、备查。

(略) 年加工*吨不锈钢无缝钢管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名称

年加工*吨不锈钢无缝钢管项目

项目地理位置

(略) (略) 湾坞镇浮溪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

路恒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年加工*吨不锈钢无缝钢管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扒皮机、断料机、锯床、穿孔机、轨道转料车、加热炉、空压机、压力容器罐、起重机械、叉车、车床、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

项目负责人

苏玲玲

建设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砂轮磨尘、电焊烟尘;

(2)化学有害因素: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三氧化铬、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以MnO2计)、烷基苯酚、烷基磷酸酯盐、二硫化钼;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线、工频电场。

预期接触水平:

上料工、扒皮工、磨光工、切料工、打眼工、转料工、穿孔操作工、检验员、上顶头工、调机班长、加热炉操作工、打包工、普工、发货员、司机预期接触的噪声强度均>80dB(A),为噪声作业;其余各岗位/工种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预期接触水平可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各岗位/工种劳动者接触的的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砂轮磨尘、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为低风险,电工及车床工的噪声为潜在风险;工频电场为可容忍风险。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拟建项目在采取了类比项目拟采取的防尘毒、降噪减振、防暑降温等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补充措施建议后,预计项目投产后,拟建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 针对噪声强度大于80dB(A)的作业点,拟建项目应加强监管,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劳动作息时间,加强轮班制度,减少作业人员接触噪声的时间和频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维护检修制度进行设计,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2. 设计阶段应对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佩戴和使用情况检查,严格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作业期间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影响等内容进行设计;
  3. 拟建项目卫生特征分级为2级,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对浴室、更/存衣室等辅助用室进行设计。
  4. 车间工作场所应按要求参照“应设置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表”对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进行补充、完善,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5. 可能存在导致急性职业性损伤的有害因素,应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并如实记录实际演练的全程并存档;
  6. 针对作业人员需进炉底清淤、检修工作时,拟建项目应根据《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的要求进行设计;
  7. 拟建项目定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操作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评审组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进一步完善项目背景、评价依据;

(2)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性分析与评价;

(3)完善职业病危害控制的补充措施与建议;

(4)落实专家个人意见。

评审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应根据评审组意见修改并经确认后,提交建设单位确认、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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