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微生物菌剂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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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微生物菌剂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扩建微生物菌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仁兆镇前 (略) (S217)东侧
建设单位: 青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
项目概况: 现企业拟投资(略)元, (略) 成品库(闲置)和4#生产车间内(北侧闲置,南侧储存原料和成品)进行“扩建微生物菌剂生产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建筑面积4727.2m2。成品库用于液体肥料的生产,4#生产车间北侧用于固态肥料的生产,南侧用于原料及成品储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罐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于下一批产品生产,不得外排;水喷淋废水回用于产品用水,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 (略) (略) 排至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南村)有 (略) 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须满足下游〔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南村)有限公司〕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所有与污水的贮存、输运、处理等有关的构筑物均须进行 (略) 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液体肥料生产车间投料、接种培养、发酵、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添加生物除臭剂)”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相关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标准;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标准。 项目固体肥料生产车间投料、造粒、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添加生物除臭剂)”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P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相关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标准;NH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标准。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相关标准;厂界NH3、H2S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东、南、北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类标准:≤70(昼)/55(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 (略) 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除废含油抹布外其余委托有资质 (略) 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并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试纸、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地面沉降颗粒物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 (略) 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 (略) 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 (略) 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 (略) ,在排气筒附 (略) 设置环保标志牌。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略)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邮政编码: (略)
项目名称: 扩建微生物菌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仁兆镇前 (略) (S217)东侧
建设单位: 青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
项目概况: 现企业拟投资(略)元, (略) 成品库(闲置)和4#生产车间内(北侧闲置,南侧储存原料和成品)进行“扩建微生物菌剂生产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建筑面积4727.2m2。成品库用于液体肥料的生产,4#生产车间北侧用于固态肥料的生产,南侧用于原料及成品储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罐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于下一批产品生产,不得外排;水喷淋废水回用于产品用水,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 (略) (略) 排至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南村)有 (略) 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须满足下游〔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南村)有限公司〕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所有与污水的贮存、输运、处理等有关的构筑物均须进行 (略) 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液体肥料生产车间投料、接种培养、发酵、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添加生物除臭剂)”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相关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标准;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标准。 项目固体肥料生产车间投料、造粒、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添加生物除臭剂)”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P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相关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标准;NH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标准。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相关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相关标准;厂界NH3、H2S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东、南、北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类标准:≤70(昼)/55(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 (略) 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除废含油抹布外其余委托有资质 (略) 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并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试纸、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地面沉降颗粒物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 (略) 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 (略) 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 (略) 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 (略) ,在排气筒附 (略) 设置环保标志牌。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略)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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