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年处理7万吨钢渣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峡江县聚源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7万吨钢渣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峡江县聚源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7万吨钢渣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峡江县砚溪镇长岭村
建设单位: (略)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6日
联系人: 章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峡江县聚源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7万吨钢渣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峡江县聚源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7万吨钢渣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峡江县砚溪镇长岭村
建设单位: (略)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6日
联系人: 章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