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 (略) 静海经 (略) 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津 (略) ( (略) 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 | 天津 (略) | (略) (略) 静海镇、大丰堆镇、双塘镇、大邱庄镇、陈官屯镇、唐官屯镇、西翟庄镇 |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略) (略) 静海镇、大丰堆镇、双塘镇、大邱庄镇、陈官屯镇、唐官屯镇、西翟庄镇。项目总投资(略)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状津 (略) (略) 收费站-九宣闸原省界收费站段进行拓宽改建,路线全长27.4公里,全线改建特大桥1座、大桥3座、中/小桥3座、互通式立交3座、分离式立交3座、通道14道、涵洞87道,同步实施管线切改、绿化、照明及交通等工程。项目改扩建完成后,由双向四车道拓宽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 | 2.认真落实施工 (略) 置措施,施工生 (略) 应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污水应定期由罐 (略) (略) 理 (略) 理;预制场、拌和站的生产废水及施工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应经隔油 (略) 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桥梁施工不涉及河道清淤工程,产生的泥浆水应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减少对河流水环境产生的影响。 3.认真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 (略) 面养护工作, 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 4.认真落实施工 (略) 置措施,工程建筑垃圾(包含废弃混凝土、废钢筋、废石料、钻渣、焊渣、沥青渣等)及生活垃圾等应委托运送至指定地 (略) 理;含油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5.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的要求,落实施工垃圾、工程弃土、泥浆、淤泥等固体 (略) 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减轻对野生动物的不良影响,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 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 |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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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静海经 (略) 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津 (略) ( (略) 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 | 天津 (略) | (略) (略) 静海镇、大丰堆镇、双塘镇、大邱庄镇、陈官屯镇、唐官屯镇、西翟庄镇 |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略) (略) 静海镇、大丰堆镇、双塘镇、大邱庄镇、陈官屯镇、唐官屯镇、西翟庄镇。项目总投资(略)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状津 (略) (略) 收费站-九宣闸原省界收费站段进行拓宽改建,路线全长27.4公里,全线改建特大桥1座、大桥3座、中/小桥3座、互通式立交3座、分离式立交3座、通道14道、涵洞87道,同步实施管线切改、绿化、照明及交通等工程。项目改扩建完成后,由双向四车道拓宽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 | 2.认真落实施工 (略) 置措施,施工生 (略) 应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污水应定期由罐 (略) (略) 理 (略) 理;预制场、拌和站的生产废水及施工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应经隔油 (略) 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桥梁施工不涉及河道清淤工程,产生的泥浆水应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减少对河流水环境产生的影响。 3.认真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 (略) 面养护工作, 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 4.认真落实施工 (略) 置措施,工程建筑垃圾(包含废弃混凝土、废钢筋、废石料、钻渣、焊渣、沥青渣等)及生活垃圾等应委托运送至指定地 (略) 理;含油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5.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的要求,落实施工垃圾、工程弃土、泥浆、淤泥等固体 (略) 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减轻对野生动物的不良影响,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 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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