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国际旅游岛海景大道南侧、朝风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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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国际旅游岛海景大道南侧、朝风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唐山国际旅游岛海景大道南侧、朝风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唐山国际旅游岛海景大道南侧、 (略) 东侧地块位于海景大道南侧、 (略) 东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8.#°,北纬39.#°,总占地面积为#.77平方米(合63.1亩),地块北侧为海景大道,南侧为闲置空地和停车场,东 (略) 、新潮河,西侧为闲置空地。

截至2024年10月现场踏勘时,地块现状为荒地、纳潮沟、堆土1-3。地块内不存在储罐、管线等地下设施,无农作物种植史,不涉及污水灌溉历史,未进行过生产活动,不存在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填埋堆放,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渗坑、水塘,地块内裸露土壤无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痕迹。通过对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涉及的潜在污染物进行分析,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地块内关注特征因子为氨氮、石油烃(C10-C40)。

结合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污染识别,调查地块历史上从未进行工业活动,地块污染可能性较小;根据地块实际采样的快速检测重金属XRF及有机物PID检测结果均不存在异常,土壤颜色无异常、无异常气味。

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77m2,调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保守考虑,对所识别出的污染物取样检测,进行验证性分析。本次采用系统布点法为主,专业判断为辅的方法,在地块内布设取样点位,共布设6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编码类型为“S+数字”,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中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的要求;地下水采样点位1个,地表水采样点位2个,底泥采样点位2个。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工作,并结合我国环保部优先控制的污染物进行选择确定本次土壤环境和底泥调查检测项目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规定的重金属(表1基本项目7项)、挥发性有机物(表1基本项目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表1基本项目11项)、氨氮、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T#中常规35项、石油烃(C10~C40);地表水检测指标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检测单位为河北淏楷 (略) 。

土壤样品检出物共9种,为pH、铜、铅、镍、镉、汞、砷、氨氮、石油烃(C10-C40);其中铜、铅、镍、镉、汞、砷、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风险筛选值;氨氮检出值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风险筛选值,不存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pH值无异常;重金属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说明在历史使用过程中未对地块产生污染。

地下水样品检出物共16种,为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氨氮、钠、铅、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硫酸盐、pH、锌以及浑浊度;其中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钠、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的检测结果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要求,其余检出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本地块位于海港经 (略) ,结合水文地质章节的相关论述,地 (略) 域为咸水,地下水中存在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钠、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超标与地块本身关系不大,主要是由于地质结构和水文地质结构等自然因素造成的,故不再进行地下水样品的详细采样分析。

地表水样品检出物共10种,为镉、铅、氟化物、BOD5、COD、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砷、总氮;检出物浓度均可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中Ⅴ类水体限值。

底泥样品检出物共9种,为pH、铜、铅、镍、镉、汞、砷、氨氮、石油烃(C10-C40);其中铜、铅、镍、镉、汞、砷、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风险筛选值;氨氮检出值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风险筛选值,不存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pH值无异常;重金属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说明在历史使用过程中未对地块产生污染。

综上分析,地块内检出因子不存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按照规划用途安全利用,无需进入详细调查阶段,建议结束地块调查工作。

,唐山

唐山国际旅游岛海景大道南侧、朝风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唐山国际旅游岛海景大道南侧、 (略) 东侧地块位于海景大道南侧、 (略) 东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8.#°,北纬39.#°,总占地面积为#.77平方米(合63.1亩),地块北侧为海景大道,南侧为闲置空地和停车场,东 (略) 、新潮河,西侧为闲置空地。

截至2024年10月现场踏勘时,地块现状为荒地、纳潮沟、堆土1-3。地块内不存在储罐、管线等地下设施,无农作物种植史,不涉及污水灌溉历史,未进行过生产活动,不存在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填埋堆放,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渗坑、水塘,地块内裸露土壤无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痕迹。通过对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涉及的潜在污染物进行分析,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地块内关注特征因子为氨氮、石油烃(C10-C40)。

结合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污染识别,调查地块历史上从未进行工业活动,地块污染可能性较小;根据地块实际采样的快速检测重金属XRF及有机物PID检测结果均不存在异常,土壤颜色无异常、无异常气味。

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77m2,调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保守考虑,对所识别出的污染物取样检测,进行验证性分析。本次采用系统布点法为主,专业判断为辅的方法,在地块内布设取样点位,共布设6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编码类型为“S+数字”,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中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的要求;地下水采样点位1个,地表水采样点位2个,底泥采样点位2个。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工作,并结合我国环保部优先控制的污染物进行选择确定本次土壤环境和底泥调查检测项目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规定的重金属(表1基本项目7项)、挥发性有机物(表1基本项目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表1基本项目11项)、氨氮、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T#中常规35项、石油烃(C10~C40);地表水检测指标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检测单位为河北淏楷 (略) 。

土壤样品检出物共9种,为pH、铜、铅、镍、镉、汞、砷、氨氮、石油烃(C10-C40);其中铜、铅、镍、镉、汞、砷、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风险筛选值;氨氮检出值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风险筛选值,不存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pH值无异常;重金属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说明在历史使用过程中未对地块产生污染。

地下水样品检出物共16种,为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氨氮、钠、铅、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硫酸盐、pH、锌以及浑浊度;其中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钠、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的检测结果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要求,其余检出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本地块位于海港经 (略) ,结合水文地质章节的相关论述,地 (略) 域为咸水,地下水中存在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钠、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超标与地块本身关系不大,主要是由于地质结构和水文地质结构等自然因素造成的,故不再进行地下水样品的详细采样分析。

地表水样品检出物共10种,为镉、铅、氟化物、BOD5、COD、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砷、总氮;检出物浓度均可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中Ⅴ类水体限值。

底泥样品检出物共9种,为pH、铜、铅、镍、镉、汞、砷、氨氮、石油烃(C10-C40);其中铜、铅、镍、镉、汞、砷、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风险筛选值;氨氮检出值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风险筛选值,不存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pH值无异常;重金属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说明在历史使用过程中未对地块产生污染。

综上分析,地块内检出因子不存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按照规划用途安全利用,无需进入详细调查阶段,建议结束地块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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