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城双泾环境治理项目渣土消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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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城双泾环境治理项目渣土消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月城双泾环境治理项目(渣土消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月城双泾环境治理项目(渣土消纳)

建设地点:江苏省( (略) ) (略) 江阴县(区)月城镇乡(街道)海港 (略) 以西, (略) 以北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 (略) (略) 域急剧增加的工程渣土合 (略) 置,接收各建筑工地的工程渣土,建设规模为#m3,建设与运营同时进行,为期3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环保产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6F

联系人:卓工 电话:025-#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七、公示附件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提取码: zhc6

(略) (略)

2024年10月11日

月城双泾环境治理项目(渣土消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月城双泾环境治理项目(渣土消纳)

建设地点:江苏省( (略) ) (略) 江阴县(区)月城镇乡(街道)海港 (略) 以西, (略) 以北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 (略) (略) 域急剧增加的工程渣土合 (略) 置,接收各建筑工地的工程渣土,建设规模为#m3,建设与运营同时进行,为期3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环保产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6F

联系人:卓工 电话:025-#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七、公示附件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提取码: zhc6

(略) (略)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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