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雷萨总部及特种车辆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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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雷萨总部及特种车辆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二、建设单位: (略) 。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56-(略)地址: (略) 老峰镇孵化中心B1号楼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略)

审批公告.zip解压:(略)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二、建设单位: (略) 。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56-(略)地址: (略) 老峰镇孵化中心B1号楼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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