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振北工贸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成果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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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振北工贸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成果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公示

(略)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成果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公示

(略) (以下简称“企业”)成立于2007年11月, (略) (略) 吉利科 (略) 西侧,法人代表:宋小恒,注册资本(略)元,公司现有员工22人,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略)吨植物油混合脂肪酸钠皂(矿石浮选剂),所属行业专项化学用品制造(行业代码:C2662)。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从2024年3月开展,在咨询公司指导下,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程序扎扎实实开展了各项审核工作。

一、验收成果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深入开展,公司积极准备,组织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方案。截至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结束,11个无/低费方案和1个中/高费方案均得到有效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结果汇总情况具体见表1。

表1清洁生产审核方案结果汇总表

方案类别

数量

实施期间实际取得的经济效益

年度经济效益

实施期间实际取的环境效益

折成年度环境效益(-/a)

年度效益核算的具体方法说明

备注

无低费

11

3.25

32.5

减少产品损失1.3t,减少原辅材料损失1.53t,原辅材料单耗下降2kg/t,产品得率提高0.17%

减少产品损失13t/a,减少原辅材料损失15.3t/a,原辅材料单耗下降2kg/t,产品得率提高0.17%

实施期间取得的费用都按一个月所得计算,年取得按10个月计算

/

中高费

1

0.403

4.03

节约电能5761.35kWh

节约电能(略).5kWh/a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气

企业委河南 (略) 对企业废气进行了现场检测,于2024年10月23日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详见下表。

表2废气有组织排放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时间

频次

流量(m3/h)

非(略)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及

等高子+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出口DA001

2024.10.16

均值

9.65×103

5.36

5.17×10-2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储罐呼吸排气筒出口DA002

均值

2.25×103

14.9

3.35×10-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

120

10

依据检测报告数据汇总结果,企业的非(略)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要求(非(略)烷总烃<120mg/m3)。

噪声

表3噪声检测结果

监测项目

昼间等效声级

东厂界

55

(略)表1中3类标准限值

65

注:企业西、南、北厂界均为与其他企业共用厂界,不具备检测条件。企业夜间不生产。

由上表可知, (略) 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55dB(A),噪声排放满足(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企业噪声达标排放。

审核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 (略)

联系人:宋小恒

联系电话:(略)

,洛阳

(略)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成果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公示

(略) (以下简称“企业”)成立于2007年11月, (略) (略) 吉利科 (略) 西侧,法人代表:宋小恒,注册资本(略)元,公司现有员工22人,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略)吨植物油混合脂肪酸钠皂(矿石浮选剂),所属行业专项化学用品制造(行业代码:C2662)。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从2024年3月开展,在咨询公司指导下,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程序扎扎实实开展了各项审核工作。

一、验收成果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深入开展,公司积极准备,组织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方案。截至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结束,11个无/低费方案和1个中/高费方案均得到有效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结果汇总情况具体见表1。

表1清洁生产审核方案结果汇总表

方案类别

数量

实施期间实际取得的经济效益

年度经济效益

实施期间实际取的环境效益

折成年度环境效益(-/a)

年度效益核算的具体方法说明

备注

无低费

11

3.25

32.5

减少产品损失1.3t,减少原辅材料损失1.53t,原辅材料单耗下降2kg/t,产品得率提高0.17%

减少产品损失13t/a,减少原辅材料损失15.3t/a,原辅材料单耗下降2kg/t,产品得率提高0.17%

实施期间取得的费用都按一个月所得计算,年取得按10个月计算

/

中高费

1

0.403

4.03

节约电能5761.35kWh

节约电能(略).5kWh/a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气

企业委河南 (略) 对企业废气进行了现场检测,于2024年10月23日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详见下表。

表2废气有组织排放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时间

频次

流量(m3/h)

非(略)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及

等高子+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出口DA001

2024.10.16

均值

9.65×103

5.36

5.17×10-2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储罐呼吸排气筒出口DA002

均值

2.25×103

14.9

3.35×10-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

120

10

依据检测报告数据汇总结果,企业的非(略)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要求(非(略)烷总烃<120mg/m3)。

噪声

表3噪声检测结果

监测项目

昼间等效声级

东厂界

55

(略)表1中3类标准限值

65

注:企业西、南、北厂界均为与其他企业共用厂界,不具备检测条件。企业夜间不生产。

由上表可知, (略) 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55dB(A),噪声排放满足(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企业噪声达标排放。

审核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 (略)

联系人:宋小恒

联系电话:(略)

,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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