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1月拟作出的大方县黄泥塘眉井农业光伏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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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1月拟作出的大方县黄泥塘眉井农业光伏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大方县黄泥塘眉井农业光伏电站220K (略)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 (略)

(略) (略)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大方县黄泥塘眉井农业光伏电站220K (略) 工程

(略) 大方、织金、黔西县

贵州乌江水 (略)

中 (略) 贵阳勘 (略)





本工 (略) 金兰大箐坡水风互补风电场项目(100MW)、大方县黄泥塘眉井农业光伏电站(150MW)、大方黄泥塘甘棠农业光伏项目(100MW)配套的220k (略) 工程。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220kV黄泥塘升压站、黄泥塘~金兰220k (略) 、金兰~洪家渡220k (略)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略) 永久占地破坏的植被仅限塔基范围之内,占地面积小,对当地常见植被的破坏也较少;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主要为设备覆压、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对绿地的践踏,但由于为点状作业,单塔施工时间短,故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是短暂的,并随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步恢复;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会暂 (略) 域内生态环境质量,间 (略) 内植被生长发育,但影响是短暂的,并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

(2)噪声

(略) 施工期在杆塔基础开挖时挖土填方、基础施工等阶段中,主要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等,这些施工设备运行时会产生噪声。另外,在架线过程中,施工机械等设备也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线路施工噪声源声级值一般不超过85dB(A)。 (略) 工程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和架线活动过程中,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施工噪声亦可 (略) 附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但由于杆塔基础占地分散、单塔面积小、开挖量小,施工时间短,单位杆塔基础施工周期一般在2个月以内、施工作业时间一般在1周以内,且夜间一般不进行施工作业,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故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扬尘

线路工程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灰 (略) (略) 部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略) 施工时间较短,受本工程施工扬尘 (略) 域有限,并且通过拦挡、苫盖等施工管理措施可以有 (略) 施工产生的扬尘影响。临 (略) 域在工程初期场地平整的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影响;材料进场、杆塔基础开挖、土石方运输过程中均可能产生扬尘影响;车辆运输材料也会 (略) 产生扬尘。由于场地平整及设备进场均在工程初期,该扬尘问题是暂时性的, (略) 理完毕该问题即会消失; (略) 扬尘存在于整 (略) 路径范围,但总量较小,且施工完毕该问题即会消失,采取运输车辆进行覆盖 (略) 进行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 (略) 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4)废污水

(略) 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 (略) (略) 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

(略)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 (略) 杆塔基础回填余土及少量混凝土残渣等建筑垃圾等,以及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

①本工程不设弃渣场地,施工场地应及时对固体废物清理清运。

②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略) 理。

③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分别在各塔基征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不设置弃土场。

④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内建筑垃圾,塔基基础做好后期的恢复工程。剥离的表土应用作绿化覆土。

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二、运行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本工程22 (略) 经过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本工程22 (略) 在经 (略) 落实环保措施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大方县黄泥塘眉井农业光伏电站220K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审批公示稿.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大方县黄泥塘眉井农业光伏电站220K (略)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 (略)

(略) (略)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大方县黄泥塘眉井农业光伏电站220K (略) 工程

(略) 大方、织金、黔西县

贵州乌江水 (略)

中 (略) 贵阳勘 (略)





本工 (略) 金兰大箐坡水风互补风电场项目(100MW)、大方县黄泥塘眉井农业光伏电站(150MW)、大方黄泥塘甘棠农业光伏项目(100MW)配套的220k (略) 工程。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220kV黄泥塘升压站、黄泥塘~金兰220k (略) 、金兰~洪家渡220k (略)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略) 永久占地破坏的植被仅限塔基范围之内,占地面积小,对当地常见植被的破坏也较少;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主要为设备覆压、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对绿地的践踏,但由于为点状作业,单塔施工时间短,故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是短暂的,并随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步恢复;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会暂 (略) 域内生态环境质量,间 (略) 内植被生长发育,但影响是短暂的,并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

(2)噪声

(略) 施工期在杆塔基础开挖时挖土填方、基础施工等阶段中,主要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等,这些施工设备运行时会产生噪声。另外,在架线过程中,施工机械等设备也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线路施工噪声源声级值一般不超过85dB(A)。 (略) 工程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和架线活动过程中,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施工噪声亦可 (略) 附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但由于杆塔基础占地分散、单塔面积小、开挖量小,施工时间短,单位杆塔基础施工周期一般在2个月以内、施工作业时间一般在1周以内,且夜间一般不进行施工作业,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故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扬尘

线路工程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灰 (略) (略) 部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略) 施工时间较短,受本工程施工扬尘 (略) 域有限,并且通过拦挡、苫盖等施工管理措施可以有 (略) 施工产生的扬尘影响。临 (略) 域在工程初期场地平整的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影响;材料进场、杆塔基础开挖、土石方运输过程中均可能产生扬尘影响;车辆运输材料也会 (略) 产生扬尘。由于场地平整及设备进场均在工程初期,该扬尘问题是暂时性的, (略) 理完毕该问题即会消失; (略) 扬尘存在于整 (略) 路径范围,但总量较小,且施工完毕该问题即会消失,采取运输车辆进行覆盖 (略) 进行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 (略) 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4)废污水

(略) 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 (略) (略) 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

(略)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 (略) 杆塔基础回填余土及少量混凝土残渣等建筑垃圾等,以及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

①本工程不设弃渣场地,施工场地应及时对固体废物清理清运。

②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略) 理。

③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分别在各塔基征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不设置弃土场。

④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内建筑垃圾,塔基基础做好后期的恢复工程。剥离的表土应用作绿化覆土。

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二、运行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本工程22 (略) 经过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本工程22 (略) 在经 (略) 落实环保措施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大方县黄泥塘眉井农业光伏电站220K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审批公示稿.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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