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要求, (略) 2024年11月28日拟审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3-(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518号国际博览中 (略) 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略)
序号 | 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日照港 (略) 东煤南移二阶段工程 | (略) (略) 日照港 (略) (略) | 青岛 (略) | 拟建项目拟将现有(略)吨级南#8焦炭泊位改造为(略)吨级散货泊位,建设 二阶段翻车机房、皮带机系统以及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量(略)t,其中煤炭(略)t、 铁矿石(略)t。 |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
备注: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等可参见拟审批环评文件公示版相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