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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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 (略) 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 (略) 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泸定县 (略) 的实际情况,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泸定县 (略) ,属财政资金全额保障的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机关;单位负责人:余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W;单位所在地:泸定县泸桥镇田坝村2组28号。

(二)部门内设机构及人员概况

泸定县 (略) 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综合审批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定县 (略) 实有行政在职人员6名,事业在职人员3名,工勤人员1名。

(三)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2. (略) 、省、州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略) 和省、州、县人民政府取消、暂停实施、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3.负责监督管理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规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行为,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4.负责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机构和中介行业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 (略) 的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

6.根据县政府批准的行政许可划转目录,承担划转事项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7.负责对职能部门未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8.负责对垂直管理部门、双重管理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负责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

9.组织开展并联审批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工作“三级联审”。

10.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规范性制度;负责 (略) 建设工作。

11.负责承办、转 (略) 的投诉举报,配合有关 (略) 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1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乡(镇) (略) 建设和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13.负责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领导、管理和工作指导。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 (略) 收入总计2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元、其他收入0.*元。

(二)部门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 (略) 支出总计288.*元,其中:基本支出227.*元(人员经费205.*元、日常公用经费21.*元),项目支出61.*元。年末结转结余0.*元。

三、部门目标实现情况

(一)总体目标

泸定县 (略) 2023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工作。

(二)具体目标

一是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持续深入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二是抓督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清单管理工作;三是紧盯改革“重点”,健全组织保障体系服务;四是聚焦办事“难点”,走深走实“高效办成一件事”;五是紧抓政务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六是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所有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均在四川 (略) 上进行受理、公告、随机抽取;七是将一件事一次办、省内通办、川渝通办、跨区域通办等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八是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每季度意识形态学文化思想宣传工作;十一是紧紧围绕“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为目标,创新服务模式,挖掘服务亮点,推行“全程保姆式”“店小二式”服务。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评价小组按照评价日程安排,对泸定县 (略) 提交的评价资料进行认真梳理,测算分析各项指标,汇总评分并形成评价报告。

1.对相关资料进行研读,对整体评价有基本的把握和了解,归纳出进一步评价所需的信息供下一步取数参考。

2.集中对各个评价指标逐一进行分析,以保证取数的准确性。

3.评价小组汇总分析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讨论,根据取得的数据分别计算各评价指标所得分数,形成评价结果。

4.根据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

5.与绩效评价相关者沟通,完善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二)评价结论

2023年,泸定县 (略) 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 (略) 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1234 (略) ,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政务服务模式,融入 (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行动,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施行全省“综合窗口”改革攻坚行动。

综上所述,泸定县 (略) 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 (略)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信息公开、整改反馈、自评质量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3年度泸定县 (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100.00分,得分88.00分。详见下表: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扣分

得分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

(30分)

目标制定

10.00

0.00

10.00

目标实现

10.00

0.00

10.00

编制准确

10.00

8.27

1.73

预算执行

(30分)

支出控制

10.00

2.73

7.27

动态调整

10.00

0.00

10.00

执行进度

10.00

0.00

10.00

完成结果

(20)

预算完成

10.00

0.00

10.00

违规记录

10.00

0.00

10.00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

(2分)

自评公开

2.00

0.00

2.00

整改反馈

(8分)

结果整改

4.00

0.00

4.00

应用反馈

4.00

1.00

3.00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准确

10.00

0.00

10.00

合计

100.00

12.00

88.00

(三)绩效结果运用

泸定县 (略) 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持领导下,在州 (略) 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1234 (略) ,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政务服务模式,融入 (略) ,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通过评价组对泸定县 (略) 进行事后评价,最终泸定县 (略) 绩效等级为“良”。秉承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和公开透明财政绩效原则。我司建议泸 (略) 针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要求泸定县 (略) 提高绩效自评质量、加强年初预算编制准确性、及时编制绩效结果运用并向财政报告。

(四)评价分析

1.预算编制

二级指标“预算编制”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目标制定、目标实现、编制准确。

(1)目标制定

根据泸定县 (略) 2023年政务大厅人员伙食补助经费、采购办工作经费、网租费、政务大厅办公费、泸定“一网通办”及天府通办APP运行维护项目5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显示:其下设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和满意度等三级指标和指标值,绩效目标要素完整,指标明确、细致且量化。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0.00分,得分为10.00分。

(2)目标实现

评价组检查了5个部门预算项目完成情况,一共设定8个数量指标,已全部完成。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0.00分,得分为10.00分。

(3)编制准确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25.*元,年初部门预算数为309.*元,预算调剂率为8.27%。指标得分=(1-(10*8.27%))*10=1.73分。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8.27分,得分为1.73分。

二级指标“预算编制”指标分共计30.00分,扣除8.27分,得分为21.73分。

2.预算执行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支出控制、动态调整和执行进度。

(1)支出控制

泸定县 (略) 2023年度部门公用经费和非定额公用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等一共22个科目,其中5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超过20%,15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低于10%,2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位于10%-20%之间,指标得分=(5*0+15*10+2*10*50%)/22=7.27分。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2.73分,得分为7.27分。

(2)动态调整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0,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当年年度预算总额为283.*元,年末未使用完指标结余注销金额(县级预算)为0.*元。指标得分=(1-10*0/283.79)*10=10.00分。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0.00分,得分为10.00分。

(3)执行进度

根据2023年1-6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为143.*元,根据2023年1-9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为195.*元,2023年1-11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为277.*元,年度预算总额为283.*元,1-6月实际执行进度为50.46%(大于40%),1-9月实际执行金额为68.89%(大于67.5%),1-11月实际执行进度为97.69%(大于82.5%)。

综上,以上三个阶段均已达到目标进度。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指标分共计30.00分,扣除2.73分,得分为27.27分。

3.完成结果

二级指标“完成结果”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完成和违规记录。

(1)预算完成

泸定县 (略) 2023年存在5个部门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总额为61.*元,已全部支出,年度预算执行进度为100.00%。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0.00分,得分为10.00分。

(2)违规记录

泸定县 (略) 2023年无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等事项。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二级指标“完成结果”指标分共计20.00分,扣除0.00分,此处得分为20.00分。

4.信息公开

二级指标“信息公开”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公开。

泸定县 (略) 已自行组织编制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决算尚未批复,待决算批复公开时随决算报告一并公开。

二级指标“信息公开”指标分共计2.00分,扣除0.00分,此项得分为2.00分。

5.整改反馈

二级指标“整改反馈”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结果整改和应用反馈。

(1)结果整改。2023年度,泸定县 (略) 未收到绩效目标核查、绩效重点监控和重点绩效评价等方面整改意见,无需整改。

(2)应用反馈。2023年泸定县 (略) 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监控分析(含结果运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含结果运用),并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运用情况向财政部门进行了报送,但2023年部门绩效监控分析结果运用情况未向财政部门进行报送。

二级指标“整改反馈”指标分共计8.00分,扣除1.00分,此项得分为7.00分。

6.自评质量

二级指标“自评质量”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准确。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81.00分,评价组抽查得分为78.23分(不含自评准确分数),与评价组评价得分差异率为(81-78.23)/81.00=3.42%。

二级指标“自评质量”指标分共计1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合理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25.*元,年初部门预算数为309.*元,预算调剂率为8.27%。

(二)结果应用未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泸定县 (略) 2023年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分析(含结果应用),但结果应用情况未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三)未按照一体化中申报的部门整体指标进行自评

泸定县 (略) 一体化系统中申报的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数量指标设置为“政务大厅入驻单位≥17个、政务大厅通过线上线下共办理审批、备案、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咨询等≥*件……”,提供2023年整体绩效自评表未按照一体化中申报的部门整体指标进行自评。

(四)部门公用经费和非定额公用支出偏差率较高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公用经费中办公费、取暖费和项目支出中非定额公用支出维修(护)费、劳务费科目预决算偏差率超50%,存在相应科目年度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情况。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针对“预算编制不合理”的建议

泸定县 (略) 应在预算编制环节强化审核,做“优”绩效目标;执行环节加强跟踪分析,做“实”绩效监控;决算环节完善抽查复核,做“真”绩效自评;监督环节加强质量管控,做“深”评价配合。对实施方案不合理,投入不经济的主动调整,对执行率偏低和低效无效的主动取消,切实优化支出结构。

(二)针对“结果应用未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建议

泸定县 (略) 在编制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和自评报告后,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结果应用报告。

(三)针对“未按照一体化中申报的部门整体指标进行自评”的建议

泸定县 (略) 应按照一体化系统中经审核后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并提供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确保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四)针对“部门公用经费和非定额公用支出偏差率较高”的建议

泸定县 (略) 应加强定额与非定额公用支出年初预算编制精准性,确保财政资金得到充分利用。

附件:泸定县 (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一日

41-2 泸定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xls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 (略) 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 (略) 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泸定县 (略) 的实际情况,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泸定县 (略) ,属财政资金全额保障的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机关;单位负责人:余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W;单位所在地:泸定县泸桥镇田坝村2组28号。

(二)部门内设机构及人员概况

泸定县 (略) 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综合审批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定县 (略) 实有行政在职人员6名,事业在职人员3名,工勤人员1名。

(三)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2. (略) 、省、州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略) 和省、州、县人民政府取消、暂停实施、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3.负责监督管理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规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行为,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4.负责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机构和中介行业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 (略) 的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

6.根据县政府批准的行政许可划转目录,承担划转事项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7.负责对职能部门未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8.负责对垂直管理部门、双重管理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负责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

9.组织开展并联审批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工作“三级联审”。

10.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规范性制度;负责 (略) 建设工作。

11.负责承办、转 (略) 的投诉举报,配合有关 (略) 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1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乡(镇) (略) 建设和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13.负责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领导、管理和工作指导。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 (略) 收入总计2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元、其他收入0.*元。

(二)部门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 (略) 支出总计288.*元,其中:基本支出227.*元(人员经费205.*元、日常公用经费21.*元),项目支出61.*元。年末结转结余0.*元。

三、部门目标实现情况

(一)总体目标

泸定县 (略) 2023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工作。

(二)具体目标

一是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持续深入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二是抓督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清单管理工作;三是紧盯改革“重点”,健全组织保障体系服务;四是聚焦办事“难点”,走深走实“高效办成一件事”;五是紧抓政务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六是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所有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均在四川 (略) 上进行受理、公告、随机抽取;七是将一件事一次办、省内通办、川渝通办、跨区域通办等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八是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每季度意识形态学文化思想宣传工作;十一是紧紧围绕“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为目标,创新服务模式,挖掘服务亮点,推行“全程保姆式”“店小二式”服务。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评价小组按照评价日程安排,对泸定县 (略) 提交的评价资料进行认真梳理,测算分析各项指标,汇总评分并形成评价报告。

1.对相关资料进行研读,对整体评价有基本的把握和了解,归纳出进一步评价所需的信息供下一步取数参考。

2.集中对各个评价指标逐一进行分析,以保证取数的准确性。

3.评价小组汇总分析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讨论,根据取得的数据分别计算各评价指标所得分数,形成评价结果。

4.根据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

5.与绩效评价相关者沟通,完善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二)评价结论

2023年,泸定县 (略) 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 (略) 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1234 (略) ,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政务服务模式,融入 (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行动,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施行全省“综合窗口”改革攻坚行动。

综上所述,泸定县 (略) 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 (略)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信息公开、整改反馈、自评质量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3年度泸定县 (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100.00分,得分88.00分。详见下表: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扣分

得分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

(30分)

目标制定

10.00

0.00

10.00

目标实现

10.00

0.00

10.00

编制准确

10.00

8.27

1.73

预算执行

(30分)

支出控制

10.00

2.73

7.27

动态调整

10.00

0.00

10.00

执行进度

10.00

0.00

10.00

完成结果

(20)

预算完成

10.00

0.00

10.00

违规记录

10.00

0.00

10.00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

(2分)

自评公开

2.00

0.00

2.00

整改反馈

(8分)

结果整改

4.00

0.00

4.00

应用反馈

4.00

1.00

3.00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准确

10.00

0.00

10.00

合计

100.00

12.00

88.00

(三)绩效结果运用

泸定县 (略) 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持领导下,在州 (略) 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1234 (略) ,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政务服务模式,融入 (略) ,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通过评价组对泸定县 (略) 进行事后评价,最终泸定县 (略) 绩效等级为“良”。秉承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和公开透明财政绩效原则。我司建议泸 (略) 针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要求泸定县 (略) 提高绩效自评质量、加强年初预算编制准确性、及时编制绩效结果运用并向财政报告。

(四)评价分析

1.预算编制

二级指标“预算编制”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目标制定、目标实现、编制准确。

(1)目标制定

根据泸定县 (略) 2023年政务大厅人员伙食补助经费、采购办工作经费、网租费、政务大厅办公费、泸定“一网通办”及天府通办APP运行维护项目5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显示:其下设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和满意度等三级指标和指标值,绩效目标要素完整,指标明确、细致且量化。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0.00分,得分为10.00分。

(2)目标实现

评价组检查了5个部门预算项目完成情况,一共设定8个数量指标,已全部完成。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0.00分,得分为10.00分。

(3)编制准确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25.*元,年初部门预算数为309.*元,预算调剂率为8.27%。指标得分=(1-(10*8.27%))*10=1.73分。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8.27分,得分为1.73分。

二级指标“预算编制”指标分共计30.00分,扣除8.27分,得分为21.73分。

2.预算执行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支出控制、动态调整和执行进度。

(1)支出控制

泸定县 (略) 2023年度部门公用经费和非定额公用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等一共22个科目,其中5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超过20%,15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低于10%,2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位于10%-20%之间,指标得分=(5*0+15*10+2*10*50%)/22=7.27分。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2.73分,得分为7.27分。

(2)动态调整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0,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当年年度预算总额为283.*元,年末未使用完指标结余注销金额(县级预算)为0.*元。指标得分=(1-10*0/283.79)*10=10.00分。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0.00分,得分为10.00分。

(3)执行进度

根据2023年1-6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为143.*元,根据2023年1-9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为195.*元,2023年1-11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为277.*元,年度预算总额为283.*元,1-6月实际执行进度为50.46%(大于40%),1-9月实际执行金额为68.89%(大于67.5%),1-11月实际执行进度为97.69%(大于82.5%)。

综上,以上三个阶段均已达到目标进度。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指标分共计30.00分,扣除2.73分,得分为27.27分。

3.完成结果

二级指标“完成结果”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完成和违规记录。

(1)预算完成

泸定县 (略) 2023年存在5个部门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总额为61.*元,已全部支出,年度预算执行进度为100.00%。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0.00分,得分为10.00分。

(2)违规记录

泸定县 (略) 2023年无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等事项。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二级指标“完成结果”指标分共计20.00分,扣除0.00分,此处得分为20.00分。

4.信息公开

二级指标“信息公开”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公开。

泸定县 (略) 已自行组织编制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决算尚未批复,待决算批复公开时随决算报告一并公开。

二级指标“信息公开”指标分共计2.00分,扣除0.00分,此项得分为2.00分。

5.整改反馈

二级指标“整改反馈”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结果整改和应用反馈。

(1)结果整改。2023年度,泸定县 (略) 未收到绩效目标核查、绩效重点监控和重点绩效评价等方面整改意见,无需整改。

(2)应用反馈。2023年泸定县 (略) 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监控分析(含结果运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含结果运用),并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运用情况向财政部门进行了报送,但2023年部门绩效监控分析结果运用情况未向财政部门进行报送。

二级指标“整改反馈”指标分共计8.00分,扣除1.00分,此项得分为7.00分。

6.自评质量

二级指标“自评质量”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准确。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81.00分,评价组抽查得分为78.23分(不含自评准确分数),与评价组评价得分差异率为(81-78.23)/81.00=3.42%。

二级指标“自评质量”指标分共计1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合理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25.*元,年初部门预算数为309.*元,预算调剂率为8.27%。

(二)结果应用未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泸定县 (略) 2023年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分析(含结果应用),但结果应用情况未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三)未按照一体化中申报的部门整体指标进行自评

泸定县 (略) 一体化系统中申报的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数量指标设置为“政务大厅入驻单位≥17个、政务大厅通过线上线下共办理审批、备案、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咨询等≥*件……”,提供2023年整体绩效自评表未按照一体化中申报的部门整体指标进行自评。

(四)部门公用经费和非定额公用支出偏差率较高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公用经费中办公费、取暖费和项目支出中非定额公用支出维修(护)费、劳务费科目预决算偏差率超50%,存在相应科目年度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情况。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针对“预算编制不合理”的建议

泸定县 (略) 应在预算编制环节强化审核,做“优”绩效目标;执行环节加强跟踪分析,做“实”绩效监控;决算环节完善抽查复核,做“真”绩效自评;监督环节加强质量管控,做“深”评价配合。对实施方案不合理,投入不经济的主动调整,对执行率偏低和低效无效的主动取消,切实优化支出结构。

(二)针对“结果应用未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建议

泸定县 (略) 在编制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和自评报告后,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结果应用报告。

(三)针对“未按照一体化中申报的部门整体指标进行自评”的建议

泸定县 (略) 应按照一体化系统中经审核后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并提供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确保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四)针对“部门公用经费和非定额公用支出偏差率较高”的建议

泸定县 (略) 应加强定额与非定额公用支出年初预算编制精准性,确保财政资金得到充分利用。

附件:泸定县 (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一日

41-2 泸定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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