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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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 (略) 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的实际情况,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属财政资金全额保障的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机关;单位负责人:何归江(2023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2;单位所在地:泸定县泸桥镇 (略) 23号。

(二)部门内设机构及人员概况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与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所、寺庙管理所、社区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机构5个,分别为:泸定县泸桥镇综合服务站、泸定县泸桥镇便民服务中心、泸定县泸桥镇文化旅游服务站、泸定县泸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泸定县泸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年末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实有在职职工91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44名,工勤人员6名,直属事业在编人员41名。

(三)部门职能职责

1.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镇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 (略) 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宗教事务、司法行政、监察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完成县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收入总计#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其他收入#万元。

(二)部门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支出总计#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人员经费#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6.#元),项目支出#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1.#元。

三、部门目标实现情况

(一)总体目标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州委决策部署,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 (略) ,坚定县委“#” (略) ,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孜场景的泸定篇章,加快建设红色美丽、宜居幸福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泸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一是坚持农业为基,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如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安全的主体责任,狠抓粮食生产,保粮食种植面积等。二是坚持系统治理,显著提升人居环境。如积极推进 (略) 创建,组织开展文明劝导等志愿活动,组织开展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等;三是坚持民生为要,推进社会事业稳步前行。如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审核和群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信息审定等。四是坚持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如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严格落实“四级包保”责任,用“村村响”广播、微信群、卡点小喇叭等媒介宣传森林防火等。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评价小组按照评价日程安排,对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提交的评价资料进行认真梳理,测算分析各项指标,汇总评分并形成评价报告。

1.对相关资料进行研读,对整体评价有基本的把握和了解,归纳出进一步评价所需的信息供下一步取数参考。

2.集中对各个评价指标逐一进行分析,以保证取数的准确性。

3.评价小组汇总分析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讨论,根据取得的数据分别计算各评价指标所得分数,形成评价结果。

4.根据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

5.与绩效评价相关者沟通,完善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二)评价结论

2023年,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总书记来川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县委“#” (略) ,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继续保持泸桥镇全镇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

综上所述,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专项预算管理、信息公开、整改反馈、自评质量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3年度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100.00分,得分79.95分。详见下表: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扣分

得分


部门预算管理(60分)

预算编制

(24分)

目标制定

8.00

0.00

8.00


目标实现

8.00

0.00

8.00


编制准确

8.00

8.00

0.00


预算执行

(20分)

支出控制

6.00

3.00

3.00


动态调整

8.00

0.04

7.96


执行进度

6.00

0.00

6.00


完成结果

(16分)

预算完成

8.00

0.01

7.99


违规记录

8.00

0.00

8.00


专项预算管理

(20分)



20.00

5.00

15.00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

(2分)

自评公开

2.00

0.00

2.00


整改反馈

(8分)

结果整改

4.00

0.00

4.00


应用反馈

4.00

0.00

4.00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准确

10.00

4.00

6.00

合计

100.00

20.05

79.95

(三)绩效结果运行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州委决策部署,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 (略) ,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通过对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进行事后评价,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绩效等级为“中”。秉承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和公开透明财政绩效原则。我司建议泸 (略) 针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要求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加强年初预算编制准确性并按照预算用途使用资金。

(四)评价分析

1.预算编制

二级指标“预算编制”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目标制定、目标实现、编制准确。

(1)目标制定

根据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三年行动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征用土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资金项目、安乐坝机 (略) B地块建设房屋安置过渡费及选房面积现金补差项目等12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显示,设定了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指标。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0分,得分为8.00分。

(2)目标实现

评价组检查了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实施的5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共计11个数量指标,均已全部完成。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0分,得分为8.00分。

(3)编制准确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万元,年初部门预算数为#万元,预算调剂率为34.95%。指标得分=(1-(10*34.95%))*8=0分 。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8.00分,得分为0.00分。

二级指标“预算编制”指标分共计24.00分,扣除8.00分,得分为16.00分。

2.预算执行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支出控制、动态调整和执行进度。

(1)支出控制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公用经费和非定额公用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等一共18个科目,年初预算数合计272.#元,决算报表数328.#元,预决算偏差度20.57%。其中9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超过20%,9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低于10%,指标得分=(9*0+9*6)/18=3.00分。

本项分值为6.00分,扣3.00分,得分为3.00分。

(2)动态调整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未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当年年度预算总额为#万元,年末结余注销金额(县级预算)为3.#元。指标得分=(1-10*3/#)*8=7.96分。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4分,得分为7.96分。

(3)执行进度

根据2023年1-6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为#万元,根据2023年1-9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为#万元,2023年1-11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为#万元,年度预算总额为#万元,1-6月实际执行进度为68.00%(大于40%),1-9月实际执行金额为78.36%(大于67.5%),1-11月实际执行进度为91.67%(大于82.5%)。

综上,以上三个阶段执行进度均已达到目标进度。

本项分值为6.00分,扣0.00分,得分为6.00分。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指标分共计20.00分,扣除3.04分,得分为16.96分。

3.完成结果

二级指标“完成结果”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完成和违规记录。

(1)预算完成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存在25个部门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总额为#万元,已支出#万元,年度预算执行进度为99.94%。指标得分为=99.94%*8=7.99分。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1分,得分为7.99分。

(2)违规记录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反馈2023年无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等事项。其自行委托中天银会计 (略) 出具的财务资料检查报告中无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的问题。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0分,得分为8.00分。

二级指标“完成结果”指标分共计16.00分,扣除0.01分,此处得分为15.99分。

4.专项预算管理

2024年6月21日绩效评价小组进场时,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尚未对部门专项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经要求补充后提供了5个专项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不完整、不及时。

一级指标“专项预算管理”指标分共计20.00分,扣除5.00分,此处得分为15.00分。

5.信息公开

二级指标“信息公开”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公开。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已自行组织编制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决算尚未批复,待决算批复后公开时随同决算报告一并公开。

二级指标“信息公开”指标分共计2.00分,扣除0.00分,此项得分为2.00分。

6.整改反馈

二级指标“整改反馈”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结果整改和应用反馈。

2023年度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自行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报告中对以前年度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追溯,发现相关问题均已得到整改。

二级指标“整改反馈”指标分共计8.00分,扣除0.00分,此项得分为8.00分。

7.自评质量

二级指标“自评质量”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准确。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86分,评价组抽查得分为74.28分(不含自评准确指标分数),与评价组评价得分差异较大,此项得分为6.00分。

二级指标“自评质量”指标分共计10.00分,扣除4.00分,得分为6.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不全面,未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分析。

(二)项目绩效自评不够及时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实施的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开展不及时,评价组人员进场要求补充后才着手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县级预算调剂率达34.95%,另定额公用经费中手续费、取暖费、公务接待费等科目和项目支出中非定额公用科目办公费预决算偏差率均超90%。

(四)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编制不够准确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为86.00分,评分过高不够准确,与评价组得分存在较大差异。

(五)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

1.2023年7月81号凭证和7月82号凭证,2023年7月27日支付中国人民 (略) (略) 公车保险费#(川VB1588车辆#、川VB0558车辆#),在公用经费-办公费中列支。(系泸桥镇2023年第13次党政联席会决议0.#元公车保险费在办公经费中列支)

2.2023年11月105号、106号和107号凭证,2023年11月28日支付王磊、赖郭妃、张可萱纪委案件核查差旅费# ,在公用经费-办公费中列支。

(六)超预算使用资金

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度预算合计8.#元,当年实际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元(其中7.#元在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列支,0.#元在公用经费-办公费中列支)。经核实,超支0.#元原因系泸桥镇2023年第13次党政联席会决议0.#元公车保险费在办公经费中列支。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针对“未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应在每年9月底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分析,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责任。

(二)针对“项目绩效自评不够及时”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开展年度预算绩效管理。

(三)针对“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公用经费及部门预算项目中非定额公用支出的年初预算编制,确保财政资金得到充分利用。

(四)针对“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编制不够准确”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应仔细研读部门绩效指标体系与公式,严格按照该内容进行评分。

(五)针对“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应严格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规,按照科目预算用途使用。

(六)针对“超预算使用资金”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应严格按照科目预算限额使用资金,需使用其他科目预算时,应向财政部门办理预算调剂。

附件: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此页无正文)

    四川中磊会计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一日

49-2 附件 泸定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xls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 (略) 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的实际情况,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属财政资金全额保障的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机关;单位负责人:何归江(2023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2;单位所在地:泸定县泸桥镇 (略) 23号。

(二)部门内设机构及人员概况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与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所、寺庙管理所、社区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机构5个,分别为:泸定县泸桥镇综合服务站、泸定县泸桥镇便民服务中心、泸定县泸桥镇文化旅游服务站、泸定县泸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泸定县泸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年末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实有在职职工91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44名,工勤人员6名,直属事业在编人员41名。

(三)部门职能职责

1.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镇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 (略) 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宗教事务、司法行政、监察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完成县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收入总计#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其他收入#万元。

(二)部门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支出总计#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人员经费#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6.#元),项目支出#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1.#元。

三、部门目标实现情况

(一)总体目标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州委决策部署,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 (略) ,坚定县委“#” (略) ,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孜场景的泸定篇章,加快建设红色美丽、宜居幸福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泸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一是坚持农业为基,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如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安全的主体责任,狠抓粮食生产,保粮食种植面积等。二是坚持系统治理,显著提升人居环境。如积极推进 (略) 创建,组织开展文明劝导等志愿活动,组织开展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等;三是坚持民生为要,推进社会事业稳步前行。如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审核和群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信息审定等。四是坚持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如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严格落实“四级包保”责任,用“村村响”广播、微信群、卡点小喇叭等媒介宣传森林防火等。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评价小组按照评价日程安排,对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提交的评价资料进行认真梳理,测算分析各项指标,汇总评分并形成评价报告。

1.对相关资料进行研读,对整体评价有基本的把握和了解,归纳出进一步评价所需的信息供下一步取数参考。

2.集中对各个评价指标逐一进行分析,以保证取数的准确性。

3.评价小组汇总分析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讨论,根据取得的数据分别计算各评价指标所得分数,形成评价结果。

4.根据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

5.与绩效评价相关者沟通,完善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二)评价结论

2023年,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总书记来川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县委“#” (略) ,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继续保持泸桥镇全镇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

综上所述,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专项预算管理、信息公开、整改反馈、自评质量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3年度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100.00分,得分79.95分。详见下表: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扣分

得分


部门预算管理(60分)

预算编制

(24分)

目标制定

8.00

0.00

8.00


目标实现

8.00

0.00

8.00


编制准确

8.00

8.00

0.00


预算执行

(20分)

支出控制

6.00

3.00

3.00


动态调整

8.00

0.04

7.96


执行进度

6.00

0.00

6.00


完成结果

(16分)

预算完成

8.00

0.01

7.99


违规记录

8.00

0.00

8.00


专项预算管理

(20分)



20.00

5.00

15.00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

(2分)

自评公开

2.00

0.00

2.00


整改反馈

(8分)

结果整改

4.00

0.00

4.00


应用反馈

4.00

0.00

4.00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准确

10.00

4.00

6.00

合计

100.00

20.05

79.95

(三)绩效结果运行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州委决策部署,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 (略) ,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通过对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进行事后评价,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绩效等级为“中”。秉承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和公开透明财政绩效原则。我司建议泸 (略) 针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要求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加强年初预算编制准确性并按照预算用途使用资金。

(四)评价分析

1.预算编制

二级指标“预算编制”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目标制定、目标实现、编制准确。

(1)目标制定

根据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三年行动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征用土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资金项目、安乐坝机 (略) B地块建设房屋安置过渡费及选房面积现金补差项目等12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显示,设定了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指标。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0分,得分为8.00分。

(2)目标实现

评价组检查了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实施的5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共计11个数量指标,均已全部完成。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0分,得分为8.00分。

(3)编制准确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万元,年初部门预算数为#万元,预算调剂率为34.95%。指标得分=(1-(10*34.95%))*8=0分 。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8.00分,得分为0.00分。

二级指标“预算编制”指标分共计24.00分,扣除8.00分,得分为16.00分。

2.预算执行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支出控制、动态调整和执行进度。

(1)支出控制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公用经费和非定额公用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等一共18个科目,年初预算数合计272.#元,决算报表数328.#元,预决算偏差度20.57%。其中9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超过20%,9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低于10%,指标得分=(9*0+9*6)/18=3.00分。

本项分值为6.00分,扣3.00分,得分为3.00分。

(2)动态调整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未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当年年度预算总额为#万元,年末结余注销金额(县级预算)为3.#元。指标得分=(1-10*3/#)*8=7.96分。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4分,得分为7.96分。

(3)执行进度

根据2023年1-6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为#万元,根据2023年1-9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为#万元,2023年1-11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为#万元,年度预算总额为#万元,1-6月实际执行进度为68.00%(大于40%),1-9月实际执行金额为78.36%(大于67.5%),1-11月实际执行进度为91.67%(大于82.5%)。

综上,以上三个阶段执行进度均已达到目标进度。

本项分值为6.00分,扣0.00分,得分为6.00分。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指标分共计20.00分,扣除3.04分,得分为16.96分。

3.完成结果

二级指标“完成结果”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完成和违规记录。

(1)预算完成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存在25个部门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总额为#万元,已支出#万元,年度预算执行进度为99.94%。指标得分为=99.94%*8=7.99分。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1分,得分为7.99分。

(2)违规记录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反馈2023年无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等事项。其自行委托中天银会计 (略) 出具的财务资料检查报告中无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的问题。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0分,得分为8.00分。

二级指标“完成结果”指标分共计16.00分,扣除0.01分,此处得分为15.99分。

4.专项预算管理

2024年6月21日绩效评价小组进场时,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尚未对部门专项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经要求补充后提供了5个专项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不完整、不及时。

一级指标“专项预算管理”指标分共计20.00分,扣除5.00分,此处得分为15.00分。

5.信息公开

二级指标“信息公开”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公开。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已自行组织编制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决算尚未批复,待决算批复后公开时随同决算报告一并公开。

二级指标“信息公开”指标分共计2.00分,扣除0.00分,此项得分为2.00分。

6.整改反馈

二级指标“整改反馈”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结果整改和应用反馈。

2023年度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自行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报告中对以前年度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追溯,发现相关问题均已得到整改。

二级指标“整改反馈”指标分共计8.00分,扣除0.00分,此项得分为8.00分。

7.自评质量

二级指标“自评质量”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准确。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86分,评价组抽查得分为74.28分(不含自评准确指标分数),与评价组评价得分差异较大,此项得分为6.00分。

二级指标“自评质量”指标分共计10.00分,扣除4.00分,得分为6.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不全面,未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分析。

(二)项目绩效自评不够及时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实施的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开展不及时,评价组人员进场要求补充后才着手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县级预算调剂率达34.95%,另定额公用经费中手续费、取暖费、公务接待费等科目和项目支出中非定额公用科目办公费预决算偏差率均超90%。

(四)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编制不够准确

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为86.00分,评分过高不够准确,与评价组得分存在较大差异。

(五)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

1.2023年7月81号凭证和7月82号凭证,2023年7月27日支付中国人民 (略) (略) 公车保险费#(川VB1588车辆#、川VB0558车辆#),在公用经费-办公费中列支。(系泸桥镇2023年第13次党政联席会决议0.#元公车保险费在办公经费中列支)

2.2023年11月105号、106号和107号凭证,2023年11月28日支付王磊、赖郭妃、张可萱纪委案件核查差旅费# ,在公用经费-办公费中列支。

(六)超预算使用资金

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度预算合计8.#元,当年实际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元(其中7.#元在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列支,0.#元在公用经费-办公费中列支)。经核实,超支0.#元原因系泸桥镇2023年第13次党政联席会决议0.#元公车保险费在办公经费中列支。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针对“未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应在每年9月底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分析,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责任。

(二)针对“项目绩效自评不够及时”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开展年度预算绩效管理。

(三)针对“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公用经费及部门预算项目中非定额公用支出的年初预算编制,确保财政资金得到充分利用。

(四)针对“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编制不够准确”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应仔细研读部门绩效指标体系与公式,严格按照该内容进行评分。

(五)针对“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应严格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规,按照科目预算用途使用。

(六)针对“超预算使用资金”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应严格按照科目预算限额使用资金,需使用其他科目预算时,应向财政部门办理预算调剂。

附件: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此页无正文)

    四川中磊会计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一日

49-2 附件 泸定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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