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 (略) 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的实际情况,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属财政补助(收支统管、全额保障)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机构性质:机关;单位负责人:唐小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1X7;单位所在地:甘孜州泸定县岚安乡昂州村1组12号。
(二)部门内设机构及人员概况
1.内设机构。县岚安乡党委、政府设党政综合办事机构4个,分别为党建工作与行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与经济发展办公室(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财政所牌子)、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综合执法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2.人员概况。根据《中共泸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岚安乡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泸委编委〔2020〕52号)文件,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岚安乡)行政编制1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乡长1名,人大主席团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统战委员1名,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组织委员1名,政法委员1名,人武部长兼副乡长1名,副乡长2名。乡镇党政副职可兼任乡镇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事业编制17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岚安乡实有在职人员36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3人(含工勤人员)、事业人员13人。财政供养人员42人,其中:驾驶员1人、炊事员1人、遗属4人、村防疫员4人、村干部 28人、三老干部4人。
(三)部门职能职责
县岚安乡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乡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 (略) 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宗教事务、司法行政、监察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完成县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收入总计(略)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略)万元、其他收入93.(略)元。
(二)部门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支出总计(略)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76 万元(人员经费650.(略)元、日常公用经费59.(略)元),项目支出879.(略)元。期末结余结转0.(略)元。
三、部门目标实现情况
(一)总体目标
岚安乡党委坚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县委“(略)” (略) ,高效推进“重建泸定奋斗年”“民生泸定改革年”“重塑泸定巩固年”专项行动。全乡上下乘势而上鼓干劲、瞄准重点强振兴、破解难题再突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奋力交出岚安乡高质量发展“全年答卷”。
(二)具体目标
泸定县岚安乡2023年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部署安排,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抓实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督促全乡各党支部抓好理论学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县委“(略)” (略) ,高效推进“重建泸定奋斗年”“民生泸定改革年”“重塑泸定巩固年”专项行动。全乡上下乘势而上鼓干劲、瞄准重点强振兴、破解难题再突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奋力交出岚安乡高质量发展“全年答卷”,岚安乡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岚安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信息公开、整改反馈、自评质量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3年度泸定县岚安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100.00分,得分79.48分。详见下表:
泸定县岚安乡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扣分 | 得分 |
部门预算管理(60分) | 预算编制 (24分) | 目标制定 | 8.00 | 2.00 | 6.00 |
目标实现 | 8.00 | 0.00 | 8.00 | ||
编制准确 | 8.00 | 8.00 | 0.00 | ||
预算执行 (20分) | 支出控制 | 6.00 | 3.00 | 3.00 | |
动态调整 | 8.00 | 0.95 | 7.05 | ||
执行进度 | 6.00 | 0.34 | 5.66 | ||
完成结果 (16分) | 预算完成 | 8.00 | 0.23 | 7.77 | |
违规记录 | 8.00 | 0.00 | 8.00 | ||
专项预算管理(20分) | 项目自评报告编制 (20分) | 项目自评报告 编制完整性(10) | 10.00 | 0.00 | 10.00 |
项目自评报告 编制质量(10) | 10.00 | 2.00 | 8.00 | ||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信息公开 (2分) | 自评公开 | 2.00 | 0.00 | 2.00 |
整改反馈 (8分) | 结果整改 | 4.00 | 0.00 | 4.00 | |
应用反馈 | 4.00 | 0.00 | 4.00 | ||
自评质量 (10分) | 自评质量 (10分) | 自评准确 | 10.00 | 4.00 | 6.00 |
合计 | 100.00 | 20.52 | 79.48 |
(三)绩效结果运用
县岚安乡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抓实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督促全乡各党支部抓好理论学。
(四)针对“预算编制不准确的”的建议
建议:县岚安乡应认真贯彻党中央、 (略) 过“紧日子”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预算编制主体责任,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防止超预算、无预算列支。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按程序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
(五)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的建议
建议:应进一步强化单位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对各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做到资金使用合规、有效。一是对现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人、加大费用监管力度;二是针对单位各项费用报销,建立具体的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范围及标准,费用报销有依有据,保障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附件: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一日
51-2 附件1: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报告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7.24.xls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 (略) 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的实际情况,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属财政补助(收支统管、全额保障)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机构性质:机关;单位负责人:唐小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1X7;单位所在地:甘孜州泸定县岚安乡昂州村1组12号。
(二)部门内设机构及人员概况
1.内设机构。县岚安乡党委、政府设党政综合办事机构4个,分别为党建工作与行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与经济发展办公室(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财政所牌子)、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综合执法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2.人员概况。根据《中共泸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岚安乡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泸委编委〔2020〕52号)文件,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岚安乡)行政编制1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乡长1名,人大主席团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统战委员1名,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组织委员1名,政法委员1名,人武部长兼副乡长1名,副乡长2名。乡镇党政副职可兼任乡镇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事业编制17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岚安乡实有在职人员36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3人(含工勤人员)、事业人员13人。财政供养人员42人,其中:驾驶员1人、炊事员1人、遗属4人、村防疫员4人、村干部 28人、三老干部4人。
(三)部门职能职责
县岚安乡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乡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 (略) 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宗教事务、司法行政、监察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完成县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收入总计(略)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略)万元、其他收入93.(略)元。
(二)部门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支出总计(略)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76 万元(人员经费650.(略)元、日常公用经费59.(略)元),项目支出879.(略)元。期末结余结转0.(略)元。
三、部门目标实现情况
(一)总体目标
岚安乡党委坚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县委“(略)” (略) ,高效推进“重建泸定奋斗年”“民生泸定改革年”“重塑泸定巩固年”专项行动。全乡上下乘势而上鼓干劲、瞄准重点强振兴、破解难题再突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奋力交出岚安乡高质量发展“全年答卷”。
(二)具体目标
泸定县岚安乡2023年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部署安排,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抓实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督促全乡各党支部抓好理论学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县委“(略)” (略) ,高效推进“重建泸定奋斗年”“民生泸定改革年”“重塑泸定巩固年”专项行动。全乡上下乘势而上鼓干劲、瞄准重点强振兴、破解难题再突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奋力交出岚安乡高质量发展“全年答卷”,岚安乡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岚安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信息公开、整改反馈、自评质量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3年度泸定县岚安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100.00分,得分79.48分。详见下表:
泸定县岚安乡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扣分 | 得分 |
部门预算管理(60分) | 预算编制 (24分) | 目标制定 | 8.00 | 2.00 | 6.00 |
目标实现 | 8.00 | 0.00 | 8.00 | ||
编制准确 | 8.00 | 8.00 | 0.00 | ||
预算执行 (20分) | 支出控制 | 6.00 | 3.00 | 3.00 | |
动态调整 | 8.00 | 0.95 | 7.05 | ||
执行进度 | 6.00 | 0.34 | 5.66 | ||
完成结果 (16分) | 预算完成 | 8.00 | 0.23 | 7.77 | |
违规记录 | 8.00 | 0.00 | 8.00 | ||
专项预算管理(20分) | 项目自评报告编制 (20分) | 项目自评报告 编制完整性(10) | 10.00 | 0.00 | 10.00 |
项目自评报告 编制质量(10) | 10.00 | 2.00 | 8.00 | ||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信息公开 (2分) | 自评公开 | 2.00 | 0.00 | 2.00 |
整改反馈 (8分) | 结果整改 | 4.00 | 0.00 | 4.00 | |
应用反馈 | 4.00 | 0.00 | 4.00 | ||
自评质量 (10分) | 自评质量 (10分) | 自评准确 | 10.00 | 4.00 | 6.00 |
合计 | 100.00 | 20.52 | 79.48 |
(三)绩效结果运用
县岚安乡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抓实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督促全乡各党支部抓好理论学。
(四)针对“预算编制不准确的”的建议
建议:县岚安乡应认真贯彻党中央、 (略) 过“紧日子”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预算编制主体责任,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防止超预算、无预算列支。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按程序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
(五)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的建议
建议:应进一步强化单位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对各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做到资金使用合规、有效。一是对现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人、加大费用监管力度;二是针对单位各项费用报销,建立具体的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范围及标准,费用报销有依有据,保障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附件: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一日
51-2 附件1: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报告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7.2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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