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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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 (略) 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的实际情况,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属财政补助(收支统管、全额保障)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机构性质:机关;单位负责人:唐小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1X7;单位所在地:甘孜州泸定县岚安乡昂州村1组12号。

(二)部门内设机构及人员概况

1.内设机构。县岚安乡党委、政府设党政综合办事机构4个,分别为党建工作与行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与经济发展办公室(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财政所牌子)、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综合执法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2.人员概况。根据《中共泸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岚安乡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泸委编委〔2020〕52号)文件,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岚安乡)行政编制1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乡长1名,人大主席团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统战委员1名,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组织委员1名,政法委员1名,人武部长兼副乡长1名,副乡长2名。乡镇党政副职可兼任乡镇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事业编制17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岚安乡实有在职人员36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3人(含工勤人员)、事业人员13人。财政供养人员42人,其中:驾驶员1人、炊事员1人、遗属4人、村防疫员4人、村干部 28人、三老干部4人。

(三)部门职能职责

县岚安乡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乡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 (略) 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宗教事务、司法行政、监察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完成县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收入总计(略)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略)万元、其他收入93.(略)元。

(二)部门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支出总计(略)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76 万元(人员经费650.(略)元、日常公用经费59.(略)元),项目支出879.(略)元。期末结余结转0.(略)元。

三、部门目标实现情况

(一)总体目标

岚安乡党委坚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县委“(略)” (略) ,高效推进“重建泸定奋斗年”“民生泸定改革年”“重塑泸定巩固年”专项行动。全乡上下乘势而上鼓干劲、瞄准重点强振兴、破解难题再突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奋力交出岚安乡高质量发展“全年答卷”。

(二)具体目标

泸定县岚安乡2023年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部署安排,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抓实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督促全乡各党支部抓好理论学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县委“(略)” (略) ,高效推进“重建泸定奋斗年”“民生泸定改革年”“重塑泸定巩固年”专项行动。全乡上下乘势而上鼓干劲、瞄准重点强振兴、破解难题再突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奋力交出岚安乡高质量发展“全年答卷”,岚安乡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岚安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信息公开、整改反馈、自评质量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3年度泸定县岚安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100.00分,得分79.48分。详见下表:

泸定县岚安乡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扣分

得分

部门预算管理(60分)

预算编制

(24分)

目标制定

8.00

2.00

6.00

目标实现

8.00

0.00

8.00

编制准确

8.00

8.00

0.00

预算执行

(20分)

支出控制

6.00

3.00

3.00

动态调整

8.00

0.95

7.05

执行进度

6.00

0.34

5.66

完成结果

(16分)

预算完成

8.00

0.23

7.77

违规记录

8.00

0.00

8.00

专项预算管理(20分)

项目自评报告编制

(20分)

项目自评报告

编制完整性(10)

10.00

0.00

10.00

项目自评报告

编制质量(10)

10.00

2.00

8.00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

(2分)

自评公开

2.00

0.00

2.00

整改反馈

(8分)

结果整改

4.00

0.00

4.00

应用反馈

4.00

0.00

4.00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准确

10.00

4.00

6.00

合计

100.00

20.52

79.48

(三)绩效结果运用

县岚安乡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抓实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督促全乡各党支部抓好理论学。

(四)针对“预算编制不准确的”的建议

建议:县岚安乡应认真贯彻党中央、 (略) 过“紧日子”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预算编制主体责任,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防止超预算、无预算列支。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按程序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

(五)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的建议

建议:应进一步强化单位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对各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做到资金使用合规、有效。一是对现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人、加大费用监管力度;二是针对单位各项费用报销,建立具体的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范围及标准,费用报销有依有据,保障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附件: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一日

51-2 附件1: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报告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7.24.xls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 (略) 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的实际情况,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属财政补助(收支统管、全额保障)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机构性质:机关;单位负责人:唐小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1X7;单位所在地:甘孜州泸定县岚安乡昂州村1组12号。

(二)部门内设机构及人员概况

1.内设机构。县岚安乡党委、政府设党政综合办事机构4个,分别为党建工作与行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与经济发展办公室(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财政所牌子)、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综合执法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2.人员概况。根据《中共泸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岚安乡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泸委编委〔2020〕52号)文件,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岚安乡)行政编制1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乡长1名,人大主席团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统战委员1名,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组织委员1名,政法委员1名,人武部长兼副乡长1名,副乡长2名。乡镇党政副职可兼任乡镇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事业编制17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岚安乡实有在职人员36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3人(含工勤人员)、事业人员13人。财政供养人员42人,其中:驾驶员1人、炊事员1人、遗属4人、村防疫员4人、村干部 28人、三老干部4人。

(三)部门职能职责

县岚安乡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乡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 (略) 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宗教事务、司法行政、监察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完成县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收入总计(略)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略)万元、其他收入93.(略)元。

(二)部门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支出总计(略)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76 万元(人员经费650.(略)元、日常公用经费59.(略)元),项目支出879.(略)元。期末结余结转0.(略)元。

三、部门目标实现情况

(一)总体目标

岚安乡党委坚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县委“(略)” (略) ,高效推进“重建泸定奋斗年”“民生泸定改革年”“重塑泸定巩固年”专项行动。全乡上下乘势而上鼓干劲、瞄准重点强振兴、破解难题再突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奋力交出岚安乡高质量发展“全年答卷”。

(二)具体目标

泸定县岚安乡2023年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部署安排,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抓实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督促全乡各党支部抓好理论学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县委“(略)” (略) ,高效推进“重建泸定奋斗年”“民生泸定改革年”“重塑泸定巩固年”专项行动。全乡上下乘势而上鼓干劲、瞄准重点强振兴、破解难题再突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奋力交出岚安乡高质量发展“全年答卷”,岚安乡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岚安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信息公开、整改反馈、自评质量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3年度泸定县岚安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100.00分,得分79.48分。详见下表:

泸定县岚安乡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扣分

得分

部门预算管理(60分)

预算编制

(24分)

目标制定

8.00

2.00

6.00

目标实现

8.00

0.00

8.00

编制准确

8.00

8.00

0.00

预算执行

(20分)

支出控制

6.00

3.00

3.00

动态调整

8.00

0.95

7.05

执行进度

6.00

0.34

5.66

完成结果

(16分)

预算完成

8.00

0.23

7.77

违规记录

8.00

0.00

8.00

专项预算管理(20分)

项目自评报告编制

(20分)

项目自评报告

编制完整性(10)

10.00

0.00

10.00

项目自评报告

编制质量(10)

10.00

2.00

8.00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

(2分)

自评公开

2.00

0.00

2.00

整改反馈

(8分)

结果整改

4.00

0.00

4.00

应用反馈

4.00

0.00

4.00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准确

10.00

4.00

6.00

合计

100.00

20.52

79.48

(三)绩效结果运用

县岚安乡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抓实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督促全乡各党支部抓好理论学。

(四)针对“预算编制不准确的”的建议

建议:县岚安乡应认真贯彻党中央、 (略) 过“紧日子”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预算编制主体责任,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防止超预算、无预算列支。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按程序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

(五)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的建议

建议:应进一步强化单位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对各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做到资金使用合规、有效。一是对现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人、加大费用监管力度;二是针对单位各项费用报销,建立具体的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范围及标准,费用报销有依有据,保障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附件: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一日

51-2 附件1:泸定县岚安乡人民政府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报告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7.2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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