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泸定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 (略) 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 (略) 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泸定县 (略) 的实际情况,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泸定县 (略) ,属财政补助的一级预算单位,机构性质:公益一类;单位负责人:舒先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B;单位所在地:泸定县田坝村2组38号。
(二)部门内设机构及人员概况
泸定县 (略) 内设办公室、法规与基金监管股、综合业务指导股。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长(室主任)3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定县 (略) 行政编制实有人数4人,事业参公9人,退休职工行政2人,协办人员2人。
(三)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具体办法,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保持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 (略) 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落实全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州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略) 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等。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 (略) 收入总计4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8.*元,其他收入0.*元。
(二)部门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 (略) 支出总计438.*元,其中:基本支出315.*元(人员经费支出293.*元、公用经费支出22.*元),项目支出122.*元。期末结余结转0.*元。
三、部门目标实现情况
(一)总体目标
宣传和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各项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医保基金的监管和实施国家药品集中采购。
(二)具体目标
一是进一步巩固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将城乡居民2023年度参保作为重点工作内容,积极与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税务、乡镇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深入宣传参加医 (略) 和实惠,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顺利完成2023年州下达我县的参保民生目标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医保制度和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医保基金监管条例、两定机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落实政策最优化模式。三是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协同税务部门强化基金征缴,着力做大做实基金基数。公开公示政策法规、基金使用、监督举报电话号码等信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结合“两定机构”三假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常态化。四是继续执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推进“4+7”试点扩围、高值耗材谈判成功品种、国家组织谈判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地。依托药品和耗材采购联合体,实行“带量采购、以量换价”,让改革红利惠及广大患者。五是加强干部队*建设,进一步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加强医保廉洁建设,提升政治素养和领导能力,淬炼干部队*,着力打造有理想、 (略) 、知敬畏、守底线的医保干部队*。全面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运用和“ (略) +医疗保障” (略) 建设,按时按质完成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工作,结合医保信息化建设,推进医保服务持续优化。加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评价小组按照评价日程安排,对泸定县 (略) 提交的评价资料进行认真梳理,测算分析各项指标,汇总评分并形成评价报告。
1.对相关资料进行研读,对整体评价有基本的把握和了解,归纳出进一步评价所需的信息供下一步取数参考。
2.集中对各个评价指标逐一进行分析,以保证取数的准确性。
3.评价小组汇总分析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讨论,根据取得的数据分别计算各评价指标所得分数,形成评价结果。
4.根据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
5.与绩效评价相关者沟通,完善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二)评价结论
泸定县 (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创新基金监管模式,着力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优 (略) 结算费用手续。持续优化医保办事指南,统筹推进全县职工医保个人门诊账户 (略) 共济保障,提高个人门诊账户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推进“ (略) 医疗服务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稳步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药费,减轻患者医药负担。督导完成全县12家定点医疗机构及泸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采子系统的注册、上线及使用工作。监督管理 (略) 药械采购货款资金、订单信息、货物物流完成情况。督导全县定点医疗 (略) 全口径开展在线采购,确保集中采购政策落地,让改革红利惠及广大患者。
综上所述,泸定县 (略) 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 (略)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项目自评报告编制、信息公开、整改反馈、自评质量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3年度泸定县 (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100.00分,得分84.77分。详见下表: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扣分 | 得分 |
部门预算管理(60分) | 预算编制 (24分) | 目标制定 | 8.00 | 1.00 | 7.00 |
目标实现 | 8.00 | 0.80 | 7.20 | ||
编制准确 | 8.00 | 8.00 | 0.00 | ||
预算执行 (20分) | 支出控制 | 6.00 | 4.17 | 1.83 | |
动态调整 | 8.00 | 0.00 | 8.00 | ||
执行进度 | 6.00 | 0.26 | 5.74 | ||
完成结果 (16) | 预算完成 | 8.00 | 0.00 | 8.00 | |
违规记录 | 8.00 | 0.00 | 8.00 | ||
专项预算管理(20分) | 项目自评报告编制(20分) | 项目自评报告编制完整性 | 10.00 | 1.00 | 9.00 |
项目自评报告编制质量 | 10.00 | 0.00 | 10.00 | ||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信息公开 (2分) | 自评公开 | 2.00 | 0.00 | 2.00 |
整改反馈 (8分) | 结果整改 | 4.00 | 0.00 | 4.00 | |
应用反馈 | 4.00 | 0.00 | 4.00 | ||
自评质量 (10分) | 自评质量 (10分) | 自评准确 | 10.00 | 0.00 | 10.00 |
合计 | 100.00 | 15.23 | 84.77 |
(三)绩效结果应用
泸定县 (略) 重点围绕开展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保险事务性工作,负责医保基金的监管和持续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宣传和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各项政策和法规,多部门开展协同合作,深入宣传参加医 (略) 和实惠,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顺利完成2023年州下达我县的参保民生目标任务。通过对泸定县 (略) 进行事后评价,泸定县 (略) 绩效评价等级为“良”。秉承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和公开透明财政绩效原则。我司建议泸 (略) 针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要求泸定县 (略) 将预算划分为更细致的分类,鼓励各部门积极参与预算编制工作,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对日常运营的深刻理解更准确地估计可能的成本,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评价分析
1.预算编制
二级指标“预算编制”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目标制定、目标实现、编制准确。
(1)目标制定
评价组检查了泸定县 (略)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保障离休及伤残人员基本医疗费用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等6个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存在个别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的情况,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项目设置了成本指标和数量指标,但未设置时效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指标设置不完整。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1.00分,得分为7.00分。
(2)目标实现
评价组检查了泸定县 (略) 6个部门预算项目完成情况,一共设定10个数量指标,已完成9个,指标得分=(9/10)*8=7.20分。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80分,得分为7.20分。
(3)编制准确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69.*元,年初部门预算数为408.*元,预算调剂率为16.98%,指标得分0分。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8.00分,得分为0分。
二级指标“预算编制”指标分共计24.00分,扣除9.80分,得分为14.20分。
2.预算执行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支出控制、动态调整和执行进度。
(1)支出控制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项目和部门公用经费支出一共18个科目,年初预算数合计71.*元,年末决算合计48.*元,预决算偏差度32.45%。其中:11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超过20%,3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在10%—20%之间,4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在10%以内,指标得分=(11*0+3*3+4*6)/18=1.83分。
本项分值为6.00分,扣4.17分,得分为1.83分。
(2)动态调整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0,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当年年度预算总额为408.*元,年末结余注销金额(县级预算)为0.*元。指标得分=(1-10*0/408.77)*8=8.00分。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0分,得分为8.00分。
(3)执行进度
根据2023年1-6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为181.*元,根据2023年1-9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260.*元,2023年1-11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311.*元,年度预算总额408.*元,1-6月实际执行进度44.43%,1-9月实际执行进度63.74%,1-11月实际执行进度76.21%。
综上,以上三个阶段执行进度仅1-6月实际执行进度达到目标进度,1-9月及1-11月实际执行进度均未达到目标进度。
指标得分=2+2*(63.74%/67.5%)+2*(76.21%/82.5%)=5.74分。
本项分值为6.00分,扣0.26分,得分为5.74分。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指标分共计20.00分,扣除4.43分,得分为15.57分。
3.完成结果
二级指标“完成结果”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完成和违规记录。
(1)预算完成
泸定县 (略) 2023年6个部门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总额为109.*元,已全部支出,年度预算执行进度为100.00%。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0分,得分为8.00分。
(2)违规记录
泸定县 (略) 2023年接受了泸 (略) 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根据财政检查结果显示,泸定县 (略) 不存在重大违规违纪的问题。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0分,得分为8.00分。
二级指标“完成结果”指标分共计16.00分,扣除0.00分,此处得分为16.00分。
4.项目自评报告编制
二级指标“项目自评报告编制”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项目自评报告编制完整性和项目自评报告编制质量。
(1)项目自评报告编制完整性
泸定县 (略) 2023年共有3个专项项目,向评价组提交了2个专项项目自评报告。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1.00分,得分为9.00分。
(2)项目自评报告编制质量
泸定县 (略) 向评价组提交了2个2023年专项项目自评报告,提交的自评报告均按要求编制自评表、自评报告,有关自评报告编制结构完整、资金计划、到位、使用、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完成、项目效益、存在的问题、相关建议等各项目要素完整,与目标申报表各项指标对应一致。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二级指标“项目自评报告编制”指标分共计20.00分,扣除1.00分,此处得分为19.00分。
5.信息公开
二级指标“信息公开”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公开。
泸定县 (略) 已自行组织编制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因2023年决算尚未批复,待决算批复后公开时随同决算报告一并公开。
二级指标“信息公开”指标分共计2.00分,扣除0.00分,此项得分为2.00分。
6.整改反馈
二级指标“整改反馈”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结果整改和应用反馈。
(1)结果整改
2023年泸 (略) 对泸定县 (略) 开展部门财政监督检查,存在资产管理不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泸定县 (略) 及时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2023年财会监督检查的整改报告。
本项分值为4.00分,扣0.00分,得分为4.00分。
(2)应用反馈
泸定县 (略) 2023年接受了泸 (略) 开展的财政监督检查,已将反馈的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并编制结果运用报告。
本项分值为4.00分,扣0.00分,得分为4.00分。
二级指标“整改反馈”指标分共计8.00分,扣除0.00分,此项得分为8.00分。
7.自评质量
二级指标“自评质量”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准确。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76.00分,评价组抽查得分为74.77分(不含自评准确分数),与评价组评价得分差异率为(76-74.77)/76=1.61%。
二级指标“自评质量”指标分共计1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准确,资金使用不够精准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69.*元,年初部门预算数为408.*元,预算调剂率为16.98%。
(二)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泸定县 (略) 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如“202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86.*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3.*元,截至2023年11月执行进度为0.00%。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针对“预算编制不准确,资金使用不够精准”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 (略) 应鼓励单位内各股室积极参与预算编制工作,落实支出责任,将预算划分为更细致的分类,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对日常运营的深刻理解更准确地估计可能的成本,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针对“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 (略) 应在单位明确项目的目标和重要性,确保首要任务得 (略) 理,提高项目执行进度。
附件:泸定县 (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评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一日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 (略) 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 (略) 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泸定县 (略) 的实际情况,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泸定县 (略) ,属财政补助的一级预算单位,机构性质:公益一类;单位负责人:舒先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B;单位所在地:泸定县田坝村2组38号。
(二)部门内设机构及人员概况
泸定县 (略) 内设办公室、法规与基金监管股、综合业务指导股。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长(室主任)3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定县 (略) 行政编制实有人数4人,事业参公9人,退休职工行政2人,协办人员2人。
(三)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具体办法,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保持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 (略) 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落实全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州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略) 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等。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 (略) 收入总计4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8.*元,其他收入0.*元。
(二)部门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泸定县 (略) 支出总计438.*元,其中:基本支出315.*元(人员经费支出293.*元、公用经费支出22.*元),项目支出122.*元。期末结余结转0.*元。
三、部门目标实现情况
(一)总体目标
宣传和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各项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医保基金的监管和实施国家药品集中采购。
(二)具体目标
一是进一步巩固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将城乡居民2023年度参保作为重点工作内容,积极与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税务、乡镇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深入宣传参加医 (略) 和实惠,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顺利完成2023年州下达我县的参保民生目标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医保制度和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医保基金监管条例、两定机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落实政策最优化模式。三是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协同税务部门强化基金征缴,着力做大做实基金基数。公开公示政策法规、基金使用、监督举报电话号码等信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结合“两定机构”三假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常态化。四是继续执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推进“4+7”试点扩围、高值耗材谈判成功品种、国家组织谈判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地。依托药品和耗材采购联合体,实行“带量采购、以量换价”,让改革红利惠及广大患者。五是加强干部队*建设,进一步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加强医保廉洁建设,提升政治素养和领导能力,淬炼干部队*,着力打造有理想、 (略) 、知敬畏、守底线的医保干部队*。全面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运用和“ (略) +医疗保障” (略) 建设,按时按质完成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工作,结合医保信息化建设,推进医保服务持续优化。加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评价小组按照评价日程安排,对泸定县 (略) 提交的评价资料进行认真梳理,测算分析各项指标,汇总评分并形成评价报告。
1.对相关资料进行研读,对整体评价有基本的把握和了解,归纳出进一步评价所需的信息供下一步取数参考。
2.集中对各个评价指标逐一进行分析,以保证取数的准确性。
3.评价小组汇总分析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讨论,根据取得的数据分别计算各评价指标所得分数,形成评价结果。
4.根据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
5.与绩效评价相关者沟通,完善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二)评价结论
泸定县 (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创新基金监管模式,着力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优 (略) 结算费用手续。持续优化医保办事指南,统筹推进全县职工医保个人门诊账户 (略) 共济保障,提高个人门诊账户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推进“ (略) 医疗服务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稳步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药费,减轻患者医药负担。督导完成全县12家定点医疗机构及泸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采子系统的注册、上线及使用工作。监督管理 (略) 药械采购货款资金、订单信息、货物物流完成情况。督导全县定点医疗 (略) 全口径开展在线采购,确保集中采购政策落地,让改革红利惠及广大患者。
综上所述,泸定县 (略) 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 (略)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项目自评报告编制、信息公开、整改反馈、自评质量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3年度泸定县 (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100.00分,得分84.77分。详见下表: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扣分 | 得分 |
部门预算管理(60分) | 预算编制 (24分) | 目标制定 | 8.00 | 1.00 | 7.00 |
目标实现 | 8.00 | 0.80 | 7.20 | ||
编制准确 | 8.00 | 8.00 | 0.00 | ||
预算执行 (20分) | 支出控制 | 6.00 | 4.17 | 1.83 | |
动态调整 | 8.00 | 0.00 | 8.00 | ||
执行进度 | 6.00 | 0.26 | 5.74 | ||
完成结果 (16) | 预算完成 | 8.00 | 0.00 | 8.00 | |
违规记录 | 8.00 | 0.00 | 8.00 | ||
专项预算管理(20分) | 项目自评报告编制(20分) | 项目自评报告编制完整性 | 10.00 | 1.00 | 9.00 |
项目自评报告编制质量 | 10.00 | 0.00 | 10.00 | ||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信息公开 (2分) | 自评公开 | 2.00 | 0.00 | 2.00 |
整改反馈 (8分) | 结果整改 | 4.00 | 0.00 | 4.00 | |
应用反馈 | 4.00 | 0.00 | 4.00 | ||
自评质量 (10分) | 自评质量 (10分) | 自评准确 | 10.00 | 0.00 | 10.00 |
合计 | 100.00 | 15.23 | 84.77 |
(三)绩效结果应用
泸定县 (略) 重点围绕开展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保险事务性工作,负责医保基金的监管和持续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宣传和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各项政策和法规,多部门开展协同合作,深入宣传参加医 (略) 和实惠,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顺利完成2023年州下达我县的参保民生目标任务。通过对泸定县 (略) 进行事后评价,泸定县 (略) 绩效评价等级为“良”。秉承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和公开透明财政绩效原则。我司建议泸 (略) 针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要求泸定县 (略) 将预算划分为更细致的分类,鼓励各部门积极参与预算编制工作,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对日常运营的深刻理解更准确地估计可能的成本,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评价分析
1.预算编制
二级指标“预算编制”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目标制定、目标实现、编制准确。
(1)目标制定
评价组检查了泸定县 (略)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保障离休及伤残人员基本医疗费用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等6个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存在个别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的情况,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项目设置了成本指标和数量指标,但未设置时效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指标设置不完整。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1.00分,得分为7.00分。
(2)目标实现
评价组检查了泸定县 (略) 6个部门预算项目完成情况,一共设定10个数量指标,已完成9个,指标得分=(9/10)*8=7.20分。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80分,得分为7.20分。
(3)编制准确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69.*元,年初部门预算数为408.*元,预算调剂率为16.98%,指标得分0分。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8.00分,得分为0分。
二级指标“预算编制”指标分共计24.00分,扣除9.80分,得分为14.20分。
2.预算执行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支出控制、动态调整和执行进度。
(1)支出控制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项目和部门公用经费支出一共18个科目,年初预算数合计71.*元,年末决算合计48.*元,预决算偏差度32.45%。其中:11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超过20%,3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在10%—20%之间,4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率在10%以内,指标得分=(11*0+3*3+4*6)/18=1.83分。
本项分值为6.00分,扣4.17分,得分为1.83分。
(2)动态调整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0,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当年年度预算总额为408.*元,年末结余注销金额(县级预算)为0.*元。指标得分=(1-10*0/408.77)*8=8.00分。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0分,得分为8.00分。
(3)执行进度
根据2023年1-6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为181.*元,根据2023年1-9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260.*元,2023年1-11月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支出金额311.*元,年度预算总额408.*元,1-6月实际执行进度44.43%,1-9月实际执行进度63.74%,1-11月实际执行进度76.21%。
综上,以上三个阶段执行进度仅1-6月实际执行进度达到目标进度,1-9月及1-11月实际执行进度均未达到目标进度。
指标得分=2+2*(63.74%/67.5%)+2*(76.21%/82.5%)=5.74分。
本项分值为6.00分,扣0.26分,得分为5.74分。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指标分共计20.00分,扣除4.43分,得分为15.57分。
3.完成结果
二级指标“完成结果”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完成和违规记录。
(1)预算完成
泸定县 (略) 2023年6个部门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总额为109.*元,已全部支出,年度预算执行进度为100.00%。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0分,得分为8.00分。
(2)违规记录
泸定县 (略) 2023年接受了泸 (略) 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根据财政检查结果显示,泸定县 (略) 不存在重大违规违纪的问题。
本项分值为8.00分,扣0.00分,得分为8.00分。
二级指标“完成结果”指标分共计16.00分,扣除0.00分,此处得分为16.00分。
4.项目自评报告编制
二级指标“项目自评报告编制”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项目自评报告编制完整性和项目自评报告编制质量。
(1)项目自评报告编制完整性
泸定县 (略) 2023年共有3个专项项目,向评价组提交了2个专项项目自评报告。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1.00分,得分为9.00分。
(2)项目自评报告编制质量
泸定县 (略) 向评价组提交了2个2023年专项项目自评报告,提交的自评报告均按要求编制自评表、自评报告,有关自评报告编制结构完整、资金计划、到位、使用、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完成、项目效益、存在的问题、相关建议等各项目要素完整,与目标申报表各项指标对应一致。
本项分值为10.00分,扣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二级指标“项目自评报告编制”指标分共计20.00分,扣除1.00分,此处得分为19.00分。
5.信息公开
二级指标“信息公开”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公开。
泸定县 (略) 已自行组织编制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因2023年决算尚未批复,待决算批复后公开时随同决算报告一并公开。
二级指标“信息公开”指标分共计2.00分,扣除0.00分,此项得分为2.00分。
6.整改反馈
二级指标“整改反馈”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结果整改和应用反馈。
(1)结果整改
2023年泸 (略) 对泸定县 (略) 开展部门财政监督检查,存在资产管理不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泸定县 (略) 及时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2023年财会监督检查的整改报告。
本项分值为4.00分,扣0.00分,得分为4.00分。
(2)应用反馈
泸定县 (略) 2023年接受了泸 (略) 开展的财政监督检查,已将反馈的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并编制结果运用报告。
本项分值为4.00分,扣0.00分,得分为4.00分。
二级指标“整改反馈”指标分共计8.00分,扣除0.00分,此项得分为8.00分。
7.自评质量
二级指标“自评质量”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准确。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76.00分,评价组抽查得分为74.77分(不含自评准确分数),与评价组评价得分差异率为(76-74.77)/76=1.61%。
二级指标“自评质量”指标分共计1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准确,资金使用不够精准
泸定县 (略) 2023年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69.*元,年初部门预算数为408.*元,预算调剂率为16.98%。
(二)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泸定县 (略) 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如“202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86.*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3.*元,截至2023年11月执行进度为0.00%。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针对“预算编制不准确,资金使用不够精准”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 (略) 应鼓励单位内各股室积极参与预算编制工作,落实支出责任,将预算划分为更细致的分类,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对日常运营的深刻理解更准确地估计可能的成本,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针对“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 (略) 应在单位明确项目的目标和重要性,确保首要任务得 (略) 理,提高项目执行进度。
附件:泸定县 (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评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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