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养护项目业绩补录和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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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养护项目业绩补录和登记的公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 (略) 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函〔2024〕854号)要求, (略)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养护项目业绩补录和登记公告如下:

一、 (略) 址

(一)部级系统模块

交通运输部已开发并上线试运行“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 (略) 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以下简称部级系统模块)。登录“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点击进入“养 (略) (略) 上办理”模块,或直接登录http://**:6060/hmeq/,进入部级系统模块。

(二)市级系统模块

为保证养护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顺利与部级系统对接, (略) 交通运输委已开发并上线试运行“ (略) 公路管理养护系统—企业信息填报模块”( (略) 级系统模块)。 (略) 址http://**, (略) 级系统模块。

二、相关单位注册账号

(一)业绩初审单位注册

业绩初审单位仅需在部级系统模块注册。原则上,各区县(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 (略) 内普通国省道、 (略) 养护项目业绩的初审单位; (略) 经营企 (略) (略) 养护项目业绩的初审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是养护项目业绩的终审单位。注册时选择“建设单位注册”,用户名填写本单位全称,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激活账号。

(二)养护作业单位注册

(略) (略) 养护作业单位需同时在部级 (略) 级系统模块注册。部级系统模块选择“从业企业注册”注册账号;市级系统模块注册时“所属单位/部门”请选择【其他单位】,9“申请业务系统”请选择【管理养护】-【企业用户】,注册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后方可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填报。

三、市级系统模块企业信息录入

养护作 (略) 级系统模块后,点击左侧菜单“养护管理— (略) 场管理—企业基本信息管理”界面,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或导入养护企业基本信息并确认,即完成填报。

四、部级系统模块业绩信息补录与登记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资质审查效率,自2025年1月1日起, (略) 养护作业资质所用的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均以部级系统模块发布信息为准。

(一)已有业绩信息补录

对 (略) (略) 养护作业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应尽快按要求在部级系统模块中进行已竣(交)工的养护工程业绩信息补录。补录业绩为近10年内(从2013年1月1日起)竣(交) (略) 养护工程,补录工作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新增业绩登记管理

(略) 建设工程业绩登记管理模式,对2025年1月1日(含)后新竣(交)工的养护工程项目,实施业绩登记管理。项目建设单位督促各养护作业单位在项目竣(交)工程序履行完成后30日内,通过部级系统模块录入本项目基本信息以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人员信息,并提交审核。

(三)业绩信息审核流程

(略) 养护作业单位按要求录入养护工程业绩信息后,普通国省道、 (略) 养护项目业绩选择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初审; (略) 业绩选择对 (略) 经营企业提交初审; (略) (略) 审核通过后,由市交通运输委对养护业绩进行终审。初审单位要负责核实业绩内容真实性,原则上可线下进行资料审核,并做好相关佐证材料的存档工作。

(四)业绩填报相关事项

业绩填报具体信息以部级系统模块设置为准。业绩填报注意事项可参考附件1,具体操作视频可参考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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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 (略) 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函〔2024〕854号)要求, (略)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养护项目业绩补录和登记公告如下:

一、 (略) 址

(一)部级系统模块

交通运输部已开发并上线试运行“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 (略) 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以下简称部级系统模块)。登录“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点击进入“养 (略) (略) 上办理”模块,或直接登录http://**:6060/hmeq/,进入部级系统模块。

(二)市级系统模块

为保证养护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顺利与部级系统对接, (略) 交通运输委已开发并上线试运行“ (略) 公路管理养护系统—企业信息填报模块”( (略) 级系统模块)。 (略) 址http://**, (略) 级系统模块。

二、相关单位注册账号

(一)业绩初审单位注册

业绩初审单位仅需在部级系统模块注册。原则上,各区县(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 (略) 内普通国省道、 (略) 养护项目业绩的初审单位; (略) 经营企 (略) (略) 养护项目业绩的初审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是养护项目业绩的终审单位。注册时选择“建设单位注册”,用户名填写本单位全称,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激活账号。

(二)养护作业单位注册

(略) (略) 养护作业单位需同时在部级 (略) 级系统模块注册。部级系统模块选择“从业企业注册”注册账号;市级系统模块注册时“所属单位/部门”请选择【其他单位】,9“申请业务系统”请选择【管理养护】-【企业用户】,注册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后方可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填报。

三、市级系统模块企业信息录入

养护作 (略) 级系统模块后,点击左侧菜单“养护管理— (略) 场管理—企业基本信息管理”界面,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或导入养护企业基本信息并确认,即完成填报。

四、部级系统模块业绩信息补录与登记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资质审查效率,自2025年1月1日起, (略) 养护作业资质所用的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均以部级系统模块发布信息为准。

(一)已有业绩信息补录

对 (略) (略) 养护作业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应尽快按要求在部级系统模块中进行已竣(交)工的养护工程业绩信息补录。补录业绩为近10年内(从2013年1月1日起)竣(交) (略) 养护工程,补录工作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新增业绩登记管理

(略) 建设工程业绩登记管理模式,对2025年1月1日(含)后新竣(交)工的养护工程项目,实施业绩登记管理。项目建设单位督促各养护作业单位在项目竣(交)工程序履行完成后30日内,通过部级系统模块录入本项目基本信息以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人员信息,并提交审核。

(三)业绩信息审核流程

(略) 养护作业单位按要求录入养护工程业绩信息后,普通国省道、 (略) 养护项目业绩选择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初审; (略) 业绩选择对 (略) 经营企业提交初审; (略) (略) 审核通过后,由市交通运输委对养护业绩进行终审。初审单位要负责核实业绩内容真实性,原则上可线下进行资料审核,并做好相关佐证材料的存档工作。

(四)业绩填报相关事项

业绩填报具体信息以部级系统模块设置为准。业绩填报注意事项可参考附件1,具体操作视频可参考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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