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化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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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化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对中海油(天津) (略) 油化研发实验室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油化研发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渤龙湖科技园康泰大道以南、 (略) 以西

建设单位

中海油(天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海油天津化 (略)

项目概况

中海油(天津) (略) 拟投资#元人民币,租赁天 (略) 位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渤龙湖科技园惠仁 (略) 内09地块现有研发实验楼2 (略) 域和7 (略) 域建设油化研发实验室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其中2 (略) 域设置 (略) ,7 (略) 域设置 (略) ,主要进行缓蚀剂开发与评价、破乳剂合成与评价、清水剂合成与评价、降凝剂合成与评价、动态环道评价等实验,预计年实验次数2330批次。该项目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及治理、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环境风险防范、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应在设计、建设阶段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研发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实验装置泄压废气经管线收集,油桶输油孔逸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后,缓蚀剂评价实验含硫化氢废气经1套“碱液吸收” (略) 理后,与其他废气一并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1根新建36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DA001 排放的非#烷总烃、TRVOC、#苯与二#苯合计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醛、酚类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相应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苯#烯、二硫化碳、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

未收集的实验废气无组织排放。 (略) 非#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

(二)实验排水、低浓度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天 (略) 现 (略) 理站“酸碱中和+生化反应+沉淀+重金属捕捉+高级氧化+多介质吸附+光催化”处理后,经天 (略) 09地块废水 (略) (略) ,最终进入滨 (略) (略) 理 (略) 理。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各类实验用泵、废气治理设施风机、空调机房空调机组等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实验废液、废油、废滤渣、废活性炭、废吸收液、废包装物(含化学试剂、油等)、沾染废物(含化学试剂、油等)、含油废液为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 (略) 理;废包装物、废挂片为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 (略) 理。 (略) 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对中海油(天津) (略) 油化研发实验室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油化研发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渤龙湖科技园康泰大道以南、 (略) 以西

建设单位

中海油(天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海油天津化 (略)

项目概况

中海油(天津) (略) 拟投资#元人民币,租赁天 (略) 位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渤龙湖科技园惠仁 (略) 内09地块现有研发实验楼2 (略) 域和7 (略) 域建设油化研发实验室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其中2 (略) 域设置 (略) ,7 (略) 域设置 (略) ,主要进行缓蚀剂开发与评价、破乳剂合成与评价、清水剂合成与评价、降凝剂合成与评价、动态环道评价等实验,预计年实验次数2330批次。该项目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及治理、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环境风险防范、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应在设计、建设阶段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研发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实验装置泄压废气经管线收集,油桶输油孔逸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后,缓蚀剂评价实验含硫化氢废气经1套“碱液吸收” (略) 理后,与其他废气一并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1根新建36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DA001 排放的非#烷总烃、TRVOC、#苯与二#苯合计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醛、酚类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相应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苯#烯、二硫化碳、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

未收集的实验废气无组织排放。 (略) 非#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

(二)实验排水、低浓度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天 (略) 现 (略) 理站“酸碱中和+生化反应+沉淀+重金属捕捉+高级氧化+多介质吸附+光催化”处理后,经天 (略) 09地块废水 (略) (略) ,最终进入滨 (略) (略) 理 (略) 理。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各类实验用泵、废气治理设施风机、空调机房空调机组等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实验废液、废油、废滤渣、废活性炭、废吸收液、废包装物(含化学试剂、油等)、沾染废物(含化学试剂、油等)、含油废液为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 (略) 理;废包装物、废挂片为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 (略) 理。 (略) 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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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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