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螺洞华发乡村精品酒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批前公示
近期,本局收到*河 (略) 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河 (略)
项目名称:*河螺洞华发乡村精品酒店
项目代码:2408-*-04-01-*
建设位置: (略) *河县水唇镇螺洞村
调整内容:(1)1#、2#独栋客房在原方案基础上,二层增加一间房间和阳台,露台范围减少,屋面范围增大。二层卫生间位置调整并增大。相对原方案占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增大,建筑高度不变。(2)3#独栋客房修改为跟1#独栋客房相同 (略) ,相对原方案占地面积增大,建筑面积增大,建筑高度不变。(3)1#-3#独栋客房 (略) ,绿篱围合。(4)1#-4#集中客房在原方案基础上调整建筑内 (略) ,柱跨由8.4m调整为6.3m,集中客房总客房数由64间调整为46间,管井相应调整位置。其中1#和3#集中客房轮廓不变,2#集中客房轮廓增大,4#集中客房轮廓减小。(5)4#集中客房首层增加男女更衣室。(6)综合服务中心厨房内部储藏室调整为冷藏库/冷冻库,更衣室调整为主食仓库,生活水泵房面积增大。相对原方案占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不变,建筑高度不变。(7)室外景观增加12m×25m泳池、儿童戏水池、泡池、足汤池和瀑布。景 (略) 路径调整。用地范围内增加1.8m高景观绿篱围墙。(8)根据景观方案,调整挡土墙位置及范围,增加埋 (略) 理机房。(9)根据用地现状,用地西北角 (略) 冲突,调整该位置挡土墙位置,旁边酒 (略) 范围相应调整。(10)总建筑面积由5281.36平方米调整为5510.37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由5281.36平方米调整为5402.64平方米(1#-3#独栋客房建筑面积由632.71平方米调整为719.94平方米,1#-4#集中客房建筑面积由3038.16平方米调整为3072.21平方米);其中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由0平方米调整为107.73平方米(地下公共设施建筑面积由0平方米调整为107.73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由3016.92平方米调整为3141.66平方米;总客房数由70间调整为52间;机动车总停车位由35个调整为28个。容积率由0.29调整为0.30;建筑密度由16.32%调整为17.00%;绿地率由55.36%调整为55.07%。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8日
*河 (略) 申请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具体内容, (略) 咨询。相关利益人如果对该项目的变更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依照有关 (略) 提出书面申述,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以受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给予办理。特此公示。
附:1.调整前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2.调整后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联系电话:0660—*
*河县 (略)
2024年11月28日
近期,本局收到*河 (略) 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河 (略)
项目名称:*河螺洞华发乡村精品酒店
项目代码:2408-*-04-01-*
建设位置: (略) *河县水唇镇螺洞村
调整内容:(1)1#、2#独栋客房在原方案基础上,二层增加一间房间和阳台,露台范围减少,屋面范围增大。二层卫生间位置调整并增大。相对原方案占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增大,建筑高度不变。(2)3#独栋客房修改为跟1#独栋客房相同 (略) ,相对原方案占地面积增大,建筑面积增大,建筑高度不变。(3)1#-3#独栋客房 (略) ,绿篱围合。(4)1#-4#集中客房在原方案基础上调整建筑内 (略) ,柱跨由8.4m调整为6.3m,集中客房总客房数由64间调整为46间,管井相应调整位置。其中1#和3#集中客房轮廓不变,2#集中客房轮廓增大,4#集中客房轮廓减小。(5)4#集中客房首层增加男女更衣室。(6)综合服务中心厨房内部储藏室调整为冷藏库/冷冻库,更衣室调整为主食仓库,生活水泵房面积增大。相对原方案占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不变,建筑高度不变。(7)室外景观增加12m×25m泳池、儿童戏水池、泡池、足汤池和瀑布。景 (略) 路径调整。用地范围内增加1.8m高景观绿篱围墙。(8)根据景观方案,调整挡土墙位置及范围,增加埋 (略) 理机房。(9)根据用地现状,用地西北角 (略) 冲突,调整该位置挡土墙位置,旁边酒 (略) 范围相应调整。(10)总建筑面积由5281.36平方米调整为5510.37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由5281.36平方米调整为5402.64平方米(1#-3#独栋客房建筑面积由632.71平方米调整为719.94平方米,1#-4#集中客房建筑面积由3038.16平方米调整为3072.21平方米);其中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由0平方米调整为107.73平方米(地下公共设施建筑面积由0平方米调整为107.73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由3016.92平方米调整为3141.66平方米;总客房数由70间调整为52间;机动车总停车位由35个调整为28个。容积率由0.29调整为0.30;建筑密度由16.32%调整为17.00%;绿地率由55.36%调整为55.07%。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8日
*河 (略) 申请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具体内容, (略) 咨询。相关利益人如果对该项目的变更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依照有关 (略) 提出书面申述,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以受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给予办理。特此公示。
附:1.调整前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2.调整后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联系电话:0660—*
*河县 (略)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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