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平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度滞后问题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要求,平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度滞后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应于2020年 (略) 平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尚在开展前期工作。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平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确保2024年12月31日前项目竣工投产。
三、整改完成情况
(略) 政污泥与生活(餐厨)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 (略) 理生活垃圾600吨,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主要设备安装,2024年11月15日生活垃圾正式进厂,开始试运营,已完成问题整改,具备销号条件,同意销号。下一步,平江县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稳定运行。
四、公示期限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情况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 (略) (略) 反馈。联系人:吴四兵,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17号。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要求,平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度滞后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应于2020年 (略) 平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尚在开展前期工作。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平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确保2024年12月31日前项目竣工投产。
三、整改完成情况
(略) 政污泥与生活(餐厨)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 (略) 理生活垃圾600吨,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主要设备安装,2024年11月15日生活垃圾正式进厂,开始试运营,已完成问题整改,具备销号条件,同意销号。下一步,平江县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稳定运行。
四、公示期限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情况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 (略) (略) 反馈。联系人:吴四兵,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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