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决定书防审批安全质量〔2024〕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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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决定书防审批安全质量〔2024〕375号

(略) (略) 春天大药房第三分店:

你药店于2024年11月28日以书面方式向本机关提交药品经营企业变更的申请,我局于2024年11月28日予以受理。经现场审查,你药店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负责人由项载华变更为陈立坚,质量负责人由项载华变更为陈立坚,处方审核员由项载华变更为陈立坚。

(略) 大数据和 (略)

                2024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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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春天大药房第三分店:

你药店于2024年11月28日以书面方式向本机关提交药品经营企业变更的申请,我局于2024年11月28日予以受理。经现场审查,你药店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负责人由项载华变更为陈立坚,质量负责人由项载华变更为陈立坚,处方审核员由项载华变更为陈立坚。

(略) 大数据和 (略)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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