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市西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市西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略) :
《 (略) 西 (略) 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020-*-78-01-*)。项目建设地点: (略) 西江产业园南部, (略) 以西,鲤鱼江北侧。现有一期 (略) 理污水8000m3,采用“水解酸化+微曝氧化沟”处理工艺,本二期工程拟在一期地块西南侧建设。服务范围:西江 (略) 规划范围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西江农场狮子岭以西范围内居民的生活污水,以及石卡及西江 (略) 中西江教育产业园流域、北部滨江流域、樟竹西流域以及樟竹东流域的生活污水。建设规模: (略) 理规模为*m3/d。接纳工业废水要求: (略) 西江产业园PCB产业配 (略) 理厂对 (略) 板加工产生的污 (略) 理后,重金属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表2、表3中标准限值,其他指标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间接排放标准及西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值;其他工业污水各项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相应水质要求。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主 (略) 理系统、 (略) 理系统、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等,辅助工程主要有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等;公用工程主要有:给排水、雨污分流系统等;环保工程主要有:生物除臭装置、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依托一期工程及改造的现有设施有:污泥脱水间、、紫外消毒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在线监测、尾水排放管等。
项目占地面积*.25m2,项目总投资8524.*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5%。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属于贵港国家生态工业 (略) —西江产业园配 (略) 理工程, (略) (略) 核发的《 (略) 西 (略) 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贵港西江 (略)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证明,选址合理。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 (略) 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易产生臭气的污
水处理构筑物均进行加盖密封,通过收集系统将臭气送入生物除 (略) 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的臭气通过采取喷洒除臭剂、及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控制,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NH3、H2S等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中表2的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恶臭污染物NH3、H2S、臭气排放浓度等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及其修改单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
流”原则 (略) 排水系统。采用“预处理+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处 (略) 理废水,汇入一期现有尾水排水管后排入鲤鱼江,出水水质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以及表2、表3中的最高充许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略) 防渗,建 (略) 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对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荧光灯等进行单独收集、暂存,并交由相关资 (略) 理;产生的污泥须进行属性鉴定,如是一般固废,交由相关单 (略) 理,如是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单 (略) 理处置;废弃滤布收集后委托相 (略) 置;栅渣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 (略) 绿化建设,在厂界设置绿化带,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为强化非现场监管,项目须在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分别安装专用电表电线(用电用能监控系统),如实记录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启停、运行情况。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废水事故应急池及配套相 (略) 置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依据排污单位相关监测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相关监测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对废水进出水水质设置安装在线监测仪及自动控制系统。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略) 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试生产前请以书面 (略) 备案并函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港北 (略) ,并按规定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略) 港北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 (略) 。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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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略) (略) :
《 (略) 西 (略) 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020-*-78-01-*)。项目建设地点: (略) 西江产业园南部, (略) 以西,鲤鱼江北侧。现有一期 (略) 理污水8000m3,采用“水解酸化+微曝氧化沟”处理工艺,本二期工程拟在一期地块西南侧建设。服务范围:西江 (略) 规划范围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西江农场狮子岭以西范围内居民的生活污水,以及石卡及西江 (略) 中西江教育产业园流域、北部滨江流域、樟竹西流域以及樟竹东流域的生活污水。建设规模: (略) 理规模为*m3/d。接纳工业废水要求: (略) 西江产业园PCB产业配 (略) 理厂对 (略) 板加工产生的污 (略) 理后,重金属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表2、表3中标准限值,其他指标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间接排放标准及西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值;其他工业污水各项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相应水质要求。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主 (略) 理系统、 (略) 理系统、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等,辅助工程主要有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等;公用工程主要有:给排水、雨污分流系统等;环保工程主要有:生物除臭装置、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依托一期工程及改造的现有设施有:污泥脱水间、、紫外消毒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在线监测、尾水排放管等。
项目占地面积*.25m2,项目总投资8524.*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5%。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属于贵港国家生态工业 (略) —西江产业园配 (略) 理工程, (略) (略) 核发的《 (略) 西 (略) 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贵港西江 (略)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证明,选址合理。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 (略) 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易产生臭气的污
水处理构筑物均进行加盖密封,通过收集系统将臭气送入生物除 (略) 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的臭气通过采取喷洒除臭剂、及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控制,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NH3、H2S等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中表2的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恶臭污染物NH3、H2S、臭气排放浓度等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及其修改单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
流”原则 (略) 排水系统。采用“预处理+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处 (略) 理废水,汇入一期现有尾水排水管后排入鲤鱼江,出水水质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以及表2、表3中的最高充许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略) 防渗,建 (略) 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对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荧光灯等进行单独收集、暂存,并交由相关资 (略) 理;产生的污泥须进行属性鉴定,如是一般固废,交由相关单 (略) 理,如是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单 (略) 理处置;废弃滤布收集后委托相 (略) 置;栅渣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 (略) 绿化建设,在厂界设置绿化带,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为强化非现场监管,项目须在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分别安装专用电表电线(用电用能监控系统),如实记录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启停、运行情况。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废水事故应急池及配套相 (略) 置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依据排污单位相关监测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相关监测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对废水进出水水质设置安装在线监测仪及自动控制系统。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略) 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试生产前请以书面 (略) 备案并函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港北 (略) ,并按规定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略) 港北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 (略) 。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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