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建设项目2018~2022年第五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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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建设项目2018~2022年第五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18~2022年)第五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18~2022年)第五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

3、建设地点: (略) (略)

4、项目概况: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拟投资12.5亿元人币建设“2018~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项目于第四采油厂管辖的 (略) 油田中的唐家河油田港22-1断块、千米桥油气田、板桥油气田、长芦油田、塘沽油田等5个油田范围内的现有井场内进行产能建设。项目拟部署新钻井140口,其中:油井80口,气井20口,水井40口,进尺*米,新建产能27.*吨,并配套建设地面集输管线。项目投产后保持采油厂全厂产能情况稳定。项目为逐年滚动开发,分阶段验收,本次为第五阶段验收。验收涉及井场包括板24井场、板831井场、板21井场等11个井场。验收工程井16口,包括采油井10口,水井3口,气井3口。本次验收完成后,2018-2022年产能项目完成全部验收。

5、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

单位地址: (略) (略) 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20日(20个工作日)。


内容地址,下载附件:http://**-site.http://**/dz_details.html?id=1667
, (略) , (略) ,天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18~2022年)第五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18~2022年)第五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

3、建设地点: (略) (略)

4、项目概况: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拟投资12.5亿元人币建设“2018~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项目于第四采油厂管辖的 (略) 油田中的唐家河油田港22-1断块、千米桥油气田、板桥油气田、长芦油田、塘沽油田等5个油田范围内的现有井场内进行产能建设。项目拟部署新钻井140口,其中:油井80口,气井20口,水井40口,进尺*米,新建产能27.*吨,并配套建设地面集输管线。项目投产后保持采油厂全厂产能情况稳定。项目为逐年滚动开发,分阶段验收,本次为第五阶段验收。验收涉及井场包括板24井场、板831井场、板21井场等11个井场。验收工程井16口,包括采油井10口,水井3口,气井3口。本次验收完成后,2018-2022年产能项目完成全部验收。

5、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

单位地址: (略) (略) 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20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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